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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村级自治组织自我监督功能,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就在全乡各村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廉勤委)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村级廉勤委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依法合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自治”为原则,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资产资源管理监督、人事任免监督、重要事项监督、效能作风监督等“六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与村级干部的权利监督,让群众对村级组织与村级干部的履职情况有清晰地了解,提高村委民主自治水平,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村级廉勤委的产生和组织形式
(一)村级廉勤委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级“两委”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监督机构,在乡党委、政府和纪委指导下,在村级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它是村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村级“两委”任期相同,“两委”换届后村级组织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组织改选村级廉勤委,委员可连选连任。
(二)村级廉勤委由3名委员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人懂基本财会知识;至少有1名中共党员;设主任委员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廉勤委工作。
(三)廉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村常住人口;2、年龄6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健康条件;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没有违法违纪记录;5、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6、具有代表性,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村廉勤委应当有少数民族的委员;7、不得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
(四)村级廉勤委的推选产生工作。乡党委专门成立工作指导组,进驻村现场指导。村党支部要根据廉勤委组成结构和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要求,做好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引导和把关工作。廉勤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名。由党支部负责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党小组长或村民组长参加)推选产生候选人人选并及时将候选人人选推选产生工作情况及名单书面报乡纪委审核、党委批准。然后由村党支部将廉勤委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在各自然村公示一周。候选人确定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廉勤委委员,主任委员由村党支部从当选委员中确定。村党支部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乡党委、纪委备案。
村级廉勤委建立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即停止运行,其职能由村民代表会议委托村级廉勤委履行,有关档案资料应及时移交。廉勤委印章仅限于履行其监督职能时使用,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五)村级廉勤委成员具有“依规产生、受托履职,乐于奉献、适当补贴,群众身份、代表群众”的特点,不脱离生产。建立村级廉勤委年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廉勤委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乡根据乡或村级财力状况、廉勤委的实际工作量与群众满意度制定。廉勤委成员离任后不再享受任何与廉勤委工作有关的经济待遇或经济补偿。
(六)每村有两名乡干部兼任村级廉勤委工作指导员,代表乡党委、政府和纪委指导村级廉勤委工作。村党支部设1名廉勤委工作联络员,有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负责村“两委”与廉勤委之间的联络事宜,不参与村级廉勤委的具体工作。
(七)村级廉勤委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是:由其推选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村党支部对村级廉勤委是直接领导关系,主要是组织领导推选产生廉勤委工作,加强日常思想政治领导,督导廉勤委正确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村级廉勤委对村党支部工作有监督职能。村级廉勤委与村民委员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三、村级廉勤委的主要职能
廉勤委作为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机构,接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村务公开监督。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将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本村建设的项目、本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债务化解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村干部补贴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并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对公开方式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以公开栏、广播、“明白纸”接受质询、听证等方式进行村务公开;对公开时效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及时进行村务公开,村级廉勤委在村务公开材料上签署认可意见后方可公开;对公开程序进行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监督村务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财务收支监督。负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制度;监督应发给农民的专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公平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发生;全面监督村级集体收入入账情况,防止出现帐外帐和“小金库”现象;对村支出情况逐笔集体审核,廉勤委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三)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帐,完善监管办法,防止资产流失;督促村级组织通过市场评估方式确定村级集体资产发生产权转移时的价格;督促村级组织将村级资产出租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督促村级组织实行公开竟阶和招标投标制度,开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四)人事任免监督。对村级“两委”拟聘用人员人选、村级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时的村“两委”成员的初步人选廉勤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向乡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重要事项监督。督促和帮助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质询听证会等民主议事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督促村级组织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对所议事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监督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六)效能作风监督。以“偌廉、述廉、评廉“等为载体,按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及我县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参与廉勤考核评鉴;监督和督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工作落实;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四、村级廉勤委工作运转制度
(一)廉勤委实行集体会议形式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合计不少于3个半天,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级廉勤委与村“两委”视各村实际商定,搞好工作衔接。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廉勤委会议。
(二)廉勤委应积极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宣传村“两委”工作,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等,并尽量帮助村化解矛盾。
(三)廉勤委要建立集体会议监督审查工作记录簿、帮助村“两委”工作记录簿、反映社情民意记录簿。
(四)廉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廉勤委工作制度和规范的议事规则,按章办事,规范运作。
(五)廉勤委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低于实到会代表人数50%的廉勤委或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委员资格。
(六)廉勤委主任委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廉勤委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廉勤委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原未当选的廉勤委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廉勤委成员;村党支部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廉勤委成员以保证廉勤委工作正常运行。廉勤委应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并与误工补贴挂钩。廉勤委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廉勤委会议到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
(七)廉勤委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级廉勤委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党支部报乡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五、村级廉勤委履职保障制度
(一)廉勤委主任委员列席村“两委”重点工作会议;上级发至村“两委”的涉及廉勤委监督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要同时发给村级廉勤委,以保证廉勤委知情监督。
(二)村“两委”须向廉勤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
(三)乡包村干部负责协调村“两委”每月至少向廉勤委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廉勤委开展工作。
(四)廉勤委参与乡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的考核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对村“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权重占总分的20%。
(五)村支出凭据,须经廉勤委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后方可报销入账,否则村级财务管理机构不得入账报销。
(六)村“两委”上报的组织人事任免提名、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民政事务、基本建设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经廉勤委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乡方可受理。
(七)廉勤委经乡纪委批准,可到本乡查阅本村帐据和与本村务有关的资料。
(八)对村级组织及其成员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廉勤委可提出废止建议,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的事项,村民委员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九)监督与被监督方面的矛盾与问题化解机制;首先,由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其次,由上级包村干部沟通协调;再次,由乡纪委沟通协调解决。
(十)乡纪委要加强对村级廉勤委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将廉勤委主任委员确定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员,每季度至少与其联系一次,指导工作,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村级廉勤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六、全面推行建立村级廉勤委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6日前结束)乡召开动员会,让乡、村两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建立村级廉勤委的目的意义、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村级廉勤委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9月30日前结束)推选产生村级廉勤委委员候选人并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级廉勤委;统一刻制公章;统一挂牌;制定村级廉勤委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并整理归档。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5日前结束)认真总结建立村级廉勤委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调研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廉勤委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乡于10月15日前将全面推行建立村级廉勤委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县领导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建立村级廉勤委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各村要把建立村级廉勤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建立村级廉勤委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加强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保证村级廉勤委顺利建立和有效运转。
(二)加强宣传引导。乡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利用广播、简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村要利用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反复宣讲廉勤委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意义作用等,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群参与热情。
(三)规范建立组织。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召开好村民代表会议,严格履行有关程序,规范组建好廉勤委。
(四)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对廉勤委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其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熟悉政策和业务、责任心强的廉勤监督队伍,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