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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贯彻落实市林业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绿色生态曲霞建设,推动我镇林业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完成市交林业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林业绿化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奖惩。其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㈠、林业绿化
1、通村路道绿化20分。2014年前省、市计划通村路道两侧绿化,乔灌间栽到位,乔、灌球株距2米以下,乔木树胸径4cm以上,灌球球径大于30cm。每缺一条路道扣5分,实施不达标准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2、河道绿化20分。2014年前列入财政补贴疏浚的村庄河道和中沟河坡绿化、河口及向下至少栽一排乔木,乔木树胸径3cm以上,株距3米以下,行距3米以下。每缺一条河坡扣5分,实施不达标准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3、硬渠、农田林网绿化30分。2014年前重点县项目中新建硬渠两边绿化,乔或灌栽植到位,株距3米以下,乔木树胸径3cm以上,灌球球径30cm以上,农田林网网格面积小于200亩。每缺一条渠道扣5分,实施不达标准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4、村庄绿化20分。每个村新实施一个200米以上新庄台绿化,做到乔、果树、灌、花、草一体,乔木、果树树胸径4cm以上,乔灌球株距2米以下,灌丛宽度不低于80cm,灌丛灌木株距不大于10cm。实施到位得满分,没有实施的不得分,实施不达标准的酌情记分。
5、湿地保护5分。靖泰界河、焦土港、羌溪河、中沟河坡栽2-5行乔木,坡面上种植麦冬、三叶草等,没有实施不得分,实施不到位酌情记分。
6、所有树木刷白、扶正、踏实5分。见一株未扶正扣0.5分,本项实行倒扣。
㈡、绿色通道建设。
1、镇境内“江平线”、“曲焦线”、“七珊线”绿色通道建设的总体要求
①土地流转到位,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②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合同;
③有畅通的排水沟,做到林间雨止田干无明显积水和火烧迹象;
④林下套种苗木,禁止种植农作物;
⑤病虫防控,病虫草害率低于2%,且整形修枝、抚育、间伐、刷白等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⑥环境整治,通道内贯穿村庄地段无乱堆、乱放、乱搭建现象,见缝插绿,确保形象优美;
⑦坟场管理,要求通道沿线不见坟,坟场沿路侧采用绿篱(法青或夹竹桃)分隔;
⑧通道内树木填平补齐。
2、七珊线绿色通道
⑴明析产权,落实责任
①绿色通道内树木花草的所有权,镇政府有条件转让给朱圩、李圩、镇西、曲霞四个村,政府始终保留对该路段树木花草的监管权。
②相关村必须按政府要求进行栽植、管护。如确需移栽通道内的树木花草,须书面报镇党政联席会批准确认,如违背上述条件或发生缺损情况,不论什么原因,政府随即收回所有地段树木花草的所有权,并对村主要负责人给予严厉的经济和组织处理。
⑵具体实施要求
①每村必须高规格一次性实施好绿色通道。
②栽植的规格标准,共栽6排(由里向外)。栽植树种规格:
第1排:水杉,高3米以上,株距2米(或法青高2.5米以上,株距0.3米);
第2、3、4排:高杆女桢(或广玉兰),胸径4cm以上,株距2米;
第5排:夹竹桃,高1.5米以上,株距1米;
第6排:紫微、桂花,有序间栽,株距1.5米。
③树下密植麦冬草或套栽苗木。
④整理好土地,确保有比降、排水畅。
㈢、一、二、三号中沟绿化
1、土地产权收回到位。三月底前相关村必须将中沟河坡和河坎土地产权收回;
2、河坡整治到位。三月底前相关村必须清除河坡所有农作物,将河坡平整、整理到位。
3、绿化到位。从水面向上到河口共3排绿化,河口为1排高杆女桢,向下2排水杉(或垂柳),株距2米、行距1米。规格为:胸径3cm以上。
二、加减分内容
1、新建1个村际绿化节点,面积达100M2—200M2加2分,面积达200M2以上加3分。
2、新增高效经济林(经济林标准按市定标准,下同)连片50亩、200亩以上分别加2分、4分。新拓葡萄、竹园、果园每新建连片10亩、30亩、50亩分别加1分、2分、3分。
3、绿色通道,“曲焦线”、“江平线”、“七珊线”按标准建设到位,经验收达标分别加2分、2分、5分。
4、为市、市及本镇林业工作会议提供现场,每次加4分、3分、2分,同一现场重复使用的按最高加分。
5、发生乱砍滥伐林木案件或发生秸秆焚烧毁林事件,见一起扣4分,林木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发生大面积灾害的扣4分。
6、朱圩村创建森林生态示范村,验收达标加5分,验收不达标扣10分。
三、奖惩办法
1、林业绿化,按每村1万元标准以奖代补。考核得分80分以上按得分比例计奖,80分及以下的不予奖补。
2、七珊线绿色通道,达标准镇奖补每村20000元/千米(按实际长度分年兑现)。
3、新增连片50亩以上葡萄、竹园、果园,且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镇每亩奖100元。新增其他高效经济林连片100亩以上且存活率85%以上,镇每亩奖补100元;连片200亩以上,且存活率85%以上除享受上级有关部门项目补助外,镇每亩再奖补100元。
4、一、二、三号中沟绿化,达标准镇按河道奖补5000元/千米。
5、根据考核结果,设林业绿化单项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
四、验收程序
各村必须在2014年3月10日前完成任务的60%以上,3月底前全部完成,不完成的责令完成。镇政府成立由纪委、监察、财政、农技、水利等部门和部分非镇村干部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同时每村抽调一名村干部参加推磨检查。分别于4月初和12月底分二次实地逐株清点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