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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协调,加大执纪力度,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严明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部署,使政治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做到不放任、不手软、不姑息。密切关注重大、敏感政治事件和网络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二、突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造就有真才实学、能真抓实干、有优良作风的干部队伍。
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增强党性、改进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单位要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围绕"六个切实、六个着力"、"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制度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阳奉阴违、独断专行、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铺张浪费等问题。各单位要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弘扬良好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纠正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狠刹"贪占、奢靡、跑要、浮躁"四股歪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的治理力度,继续治理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和以赌博名义收钱敛财问题。要把该项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和及时有力的查处典型案件,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同时,还要采取得力措施,增强教育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措施,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预算、收支情况的审计和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把该项工作与治理"节日病"捆绑运行,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和地方换届、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期,重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禁赌工作,落实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赌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制度。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予以曝光。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和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要求,局纪委要对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加大对落实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违规行为。
(三)继续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要加强对执行有关住房制度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对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实行报告和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各单位要严肃查处在招商引资中铺张浪费、搞虚假政绩骗取荣誉和奖励、为不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优惠政策和互相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六)开展"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清理纠正工作。要把清理纠正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清理纠正公款购买、公款报销话费的"小灵通"和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将个人使用的"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等问题。局纪委将适时组织专项治理,一经发现,要追缴公款报销话费,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追求豪华、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
(一)继续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
强化审核审批部门和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督促审核审批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出访团组执行任务的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派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继续做好2007年以来领导干部出国(境)和持有因私护照情况的清理登记工作,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建立并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和因公出国(境)监督检查机制。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备案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更换标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五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五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标准的,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并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能在现有车辆中配备小汽车的,不准配备新车。
加大信访举报力度,认真查处各单位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问题。严禁党政机关干部以权谋私,借用、租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汽车;严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严肃查处公车入私户和采取分开购车发票等手段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等问题。继续执行节假曰期间公车封存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车辆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视情节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理。
(三)采取切实措施,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确保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经费压缩指标和要求的落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市直各校、各科室要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自查,12月1日前汇总上报经费压缩和案件查处等有关工作情况。
五、抓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及时向局纪委上报本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以及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他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市直各校、机关各科室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市直各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分别于2009年6月20日和2009年12月15目前报市教育局纪委。
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局纪委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