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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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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特邀监察员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对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监督为重点,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民主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宣传导向作用,促进全区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构建和谐城区。

二、工作方式和内容

特邀监察员工作坚持集中监督、经常监督、专业监督、定向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开展活动。

(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组织特邀监察员相对集中一定时间,针对一项或几项与政风行风建设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集中监督活动。

1.根据**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区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公共服务行业公开办事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部门、行业或者重点问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3.对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卫生服务、企业减负、食品安全及围绕创建全国卫生城区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监督;

4.对“让企业满意在**”服务月中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办。

5.特邀监察员可群众投诉,参与区监察局、区纠风办交办的投诉件调查核实及跟踪督办落实工作。

(二)通过明查暗访或日常观察了解的方式,对政府部门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1、继续坚持特邀监察员分组轮换包干,分散活动、暗访窗口,广泛接触、动态跟踪、互动整改方式,对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收费处罚、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廉洁执法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开展经常性监督。

2、特邀监察员将在工作、生活中听到、看到、想到的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报送,电话口述,例会沟通等方式,随时向区监察局、区纠风办进行反馈。

3、坚持每季例会、组长汇报制度,各组汇报交流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向特邀监察员反馈执法部门落实整改问题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4、试行特邀监察员与行政执法部门面对面“双向”沟通信息例会制度。以加大经常性监督力度,提高行政职能部门整改效率,保证整改质量,提升监督效能为目标,推进构建高效、廉洁、法制、透明、服务型政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5、年底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总结交流会,每位特邀监察员要介绍工作体会,总结经验,相互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优秀特邀监察员推荐工作。

(三)特邀监察员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围绕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专业监督。

1、特邀监察员以自己从事的专业选择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深化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完善社会救济制度,推进法制建设、探索政务论证、听证;维护公众权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产权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以及探索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规范等源头治理工作中,选择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的某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

2、年底前向区监察局、区纠风办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或提出自己在专业监督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四)特邀监察员可以根据自己监督工作经历和兴趣,对有关政府部门开展定向监督。积极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延伸监督。

1、选择与自身工作经历相关的政府委办局,对其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等方面开展定向监督。

2、特邀监察员要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延伸监督。以个人专长和工作职能优势,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组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参与**电台《行风坐标》直播节目;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帮助人民群众增强维权监督和遵纪守法意识;协助执法部门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为。配合区监察局、区纠风办编辑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专题片。

三、工作要求

(一)特邀监察员要充分认识自身工作对于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从事民主监督工作,真正做到名实相符,为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二)要认真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参与的各项任务。

(三)认真执行《**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特邀监察员与政府职能部门“双向”沟通信息例会制度

1、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特邀监察员监督效能,每季度召开一次**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与政府职能部门面对面“双向”沟通信息例会。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改进作风,纠正问题,提高整改效率,保证整改质量,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城区。

2、特邀监察员按组将明查暗访情况梳理为具体、详实的书面材料,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当面向政府职能部门反馈。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听取特邀监察员反馈的访查情况,做好记录,当面沟通信息。会后及时核查情况,对属实的问题,能马上改的,要立即改;对缓期整改的要说明理由并定出具体期限;对需要综合治理的,要提出整改建议,做到逐一答复。要建立台帐,填写投诉办理登记单,同时要举一反三,制定出整改的长效措施。书面整改答复材料上报区纠风办(区纠风办、特邀监察员、本单位各一份)。

3、在“双向”沟通信息例会上,政府职能部门要汇报“前次例会”特邀监察员所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整改进度、效果等)。特邀监察员要对政府职能部门整改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并通过深入问题现场、居民家中回访等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向相关企业、单位、社区群众反馈政府职能部门的整改信息。区纠风办不定期向全区编发《行风监督回音通报》。

4、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将作为纠风工作考核及“让企业满意在**服务月”评选“双十佳”活动的一项参考内容。

5、参加范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执法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社区群众、相关组织、新闻媒体机构等。

6、负责召集例会部门:**区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