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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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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后发赶超,根据《省省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求进、求快、求新、求实”,突出“解放思想”总开关、“转变作风”总动力、“项目建设”总抓手,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进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二、考核对象

乡镇、管理区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

三、考核内容

1.履职尽责工作。主要指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

2.党建综合工作。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等内容。

3.业绩测评。主要为县“四大家”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实绩、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勤政廉政等情况的总体测评。其中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测评,根据市直主管部门对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排名进行折算。

四、考核办法

(一)实行分类评价

按照乡镇管理区、党群综合部门、经济工作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四个类别分组考核、分类评价(考核分组附后)。

(二)实行清单管理

1.制定项目清单。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集体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党建综合工作项目清单(样表附后)。

2.项目清单审定。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由县“两办”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经县委、县政府联系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3.项目清单备案。工作项目清单以适当形式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报县绩考办备案。县绩考办建立工作项目管理信息库,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工作项目信息档案。

4.项目跟踪管理。县绩考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对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半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报告报县绩考办。

(三)实行量化考核

1.分值权重。履职尽责工作、党建综合工作和业绩测评三项按60%、30%、10%的权重计分(考核评分体系附后)。

2.考核评分。县绩考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和党建综合工作制定具体的积分制考核办法。

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管理区经济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年内组织开展两次现场拉练评比,并将评比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年底,由县“两办”牵头,县绩考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六项考核”,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业绩测评。年底,县绩考办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实绩、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勤政廉政等进行综合评价。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测评,根据市直主管部门对县直部门业务工作在全市系统内排名进行折算。

(四)实行加分扣分

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实行表彰奖励加分、工作过错失误扣分。加分、扣分办法由县绩考办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实绩优秀、实绩良好、实绩一般和实绩较差四个等次。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每组按30%比例确定实绩优秀等次;每组最后一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为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等次;其它确定为实绩良好等次。被“一票否决”的,不得确定为实绩优秀等次。

(二)表彰类别

对实绩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授予“优胜奖”。同时,设立“十佳发展业绩功勋奖”和“十佳服务滨江新区贡献奖”两个单项奖,评选名额各10名。评选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运用方式

1.发放目标责任奖。获得“优胜奖”和良好等次的,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按上年度本人12月份全额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奖;其中,对每个组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目标责任奖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干部履职尽责工作考核得分按百分比计算。

目标责任奖金垂管部门自筹,其它单位由县财政列支。

2.与年度考核挂钩。实绩优秀等次的,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实绩良好等次的,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为15%。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等次的,班子成员取消评优资格,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下调为10%。

3.与干部使用挂钩。实绩优秀等次的,班子成员优先提拔重用。实绩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确定为实绩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考核结果通报到垂直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考核管理。考核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准确分析评价领导班子各方面表现,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依据。

2.规范考核程序。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的考核由县绩考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负责考核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工作的新方法,不断提高考核水平。

3.严肃考核纪律。实行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评责任单位要严把考核标准,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杜绝跑分讨分、卡分送分现象发生。对弄虚作假骗取表彰荣誉的,经举报查实,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问责。

各地各单位应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做好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