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4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138”工程总体安排,2013年我镇将按照“立足招商引资,突破招大引强;围绕核心指标,奋力进位争先;推进集镇建设,统筹镇村发展;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小康水平;创新社会管理,力促社会和谐”的工作思路,誓必实现“亿元项目争3个、公共预算7000万、开票销售过8亿、列统企业超5户、镇村建设出亮点、社会管理再创新”的年度目标任务。希望各责任村居、单位带着新的希望,卯足新的干劲,对照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现为确保我镇在2013年度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中继续进位争先,特将2013年目标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考评原则
以完成全面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实绩为依据,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分块考核,奖惩并举,坚决兑现。
二、目标考评对象
l、全镇19个村(居)。
2、镇条管单位8个:派出所、水务站、供电所、国土所、文广站、鲍集中学、鲍集中心小学、卫生院。
3、镇直管单位7个:财政所、农经站、计生站、村建站、兽医站、农技站、社保站。
三、目标考评内容
(一)对各村(居)考评内容共4大项,标准分值100分(不封顶、不保底)。
1、协税创收。(标准分值10分)
完成规定的8万元财政创收任务得标准分,超额部分按照每超1万元加1分计算,加分不封顶;完成全年任务9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完成任务90%以下的不得分。
2、自身发展。(标准分值30分)
(1)招商引资(标准分值10分)
全年有新增并通过镇创业点考核办公室考核的创业点项目得标准分10分,全年有任何创业点、卫生示范村、集中居住区等项目纳入县季度观摩的1个加10分;对有招商引资项目的,在得标准分的同时按有1个符合条件项目进镇、县工业区的在年终考核时分别给予引资单位加20分、40分的标准加分。
(2)村企挂钩服务用工(标准分值10分)
按照镇里下达的村企挂钩服务用工任务(以当年进入县开发区企业、镇工业集中区企业以及县下达突击性招工任务为准),凡完成任务70%以上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算得分,完成任务70%以下的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另增加1名用工加1分。
(3)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标准分值10分)
完成基数任务10万元的得标准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1万元加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算得分。
(4)向上争取工作。自主完成向上争取资金每1万元加0.2分,自主完成向上争取项目在村居投资当年完成建设的每100万元加1.5分。
3、和谐创建。(标准分值40分)
(1)常规工作(标准分值30分)
①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及民生实事,标准分值5分。
②基层党建创新创优工程。完成另行下达的基层党建任务,标准分值5分。
③城乡形象提升工程。标准分值5分。
④政策性费用征收(一事一议、水利工程水费、新农保、合作医疗保险、农业保险等)。标准分值10分;每一项完不成任务的扣2分。
⑤双拥人武工作,完成双拥及征兵任务。标准分值5分。
(2)突击性工作(标准分值10分)。
①秸秆禁烧。标准分值5分;每发生一起大面积焚烧,扣2.5分,扣分不封底。
②其他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任务,标准分值5分;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分。
4、一票否决工作(标准分值20分扣分)
①信访稳定(标准分值5分)。每去县、市、省、京越级上访l次,分别扣3分、6分、9分和12分。
②廉政建设(标准分值5分)。每发生一起有关村两委班子或村干部的信访件,查明属实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党纪、政纪案件,立案处理的,扣5分。
③平安创建、法治建设(标准分值5分)。确保通过省市检查、县对镇考核,在检查、考核中出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④安全生产(标准分值5分)。年度内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⑤计划生育(标准分值5分)。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妇检、计划生育率等主要工作任务。
对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凡上级考核不达标的,村居、单位年度不能被评为先进,发生重大影响事件的,取消评先资格同时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单位考评,标准分值100分(不封顶,不保底)。参照对村居考评标准执行。
四、目标管理奖惩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目标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目标考评工作。组长:张连文,副组长:丁德昶、陈小飞、马勇,成员:洪东平、冯川、高树胜、许琦、丁立苗、李怀喜、宋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办法
在镇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镇目标督查办公室对各村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实地考核各项目标实绩,最终形成排名顺序,镇目标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意见,报镇三套班子研究决定。
(三)奖惩意见
1、各村居经考核后,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按各项工作汇总得分高低,设突出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突出贡献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其中村支书、主任、会计、计生专干得奖金的60%);镇直、条管单位各取前3名为先进集体,奖金分别为5000元、4000元、2000元。
2、先进个人奖:对各村、各单位在年度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将予以表彰。
3、对于考核位于后两名的村居及位于末位的机关单位,党委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位于后两名的村居及位于末位的机关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建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