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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组织、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进全镇村建土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2014年村建土管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记分办法
(一)村建环保工作,64分。
1、村(居)民违法建房监管及查处,40分。
关于村(居)民违违法建房监管和查处的考核内容,按《宣堡镇2014年关于防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考核意见》实施专项考核。满分40分。
2、村庄道路建设及养护,8分。
(1)发现一处道路不整洁,乱堆乱放影响畅通及视线的扣1分;发现一处在主干道路上打谷晒场的扣0.5分;
(2)道路塌陷缺口未及时维修,见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直接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属地村实行责任追究;
(3)未按时完成通达工程省、市补计划,影响全镇验收的,每500米扣4分,扣完为止。
3、环境保护、信访工作,6分。
(1)通过市生态村创建验收的记2分,通过省级生态村创建验收的记4分,通过国家级生态村创建验收的记6分。
(2)发生一例因环境保护矛盾引发到市上访的扣2分,到上访扣4分,到省以上上访的此项不计分。
4、村庄环境整治工作,10分
2014年继续对村庄环境整治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考核对象:全镇12个村。
(2)考核标准:今年上半年,毛群村、三堡村按省一星级康居示范村打造,其他自然村,宣堡村的宣堡、梅埝村的梅西、从头村的从东、银杏村的李家山等5个自然村作为2014年上半年环境整治村一并与毛群村、三堡村参加考核验收,其他村以维护现有整治效果为基础,继续对村庄环境向纵深推进整治。以维护整治成果和保证在省市组织的“回头看”中不失分。有条件的村计划提档升级申报“三星”级康居示范村的村应提前为下一年度申报做好准备,同时应提前向镇村建站申报。
(3)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分五个方面:1、线路规划建设情况。打造一条可供观瞻的循环线路,绿化、亮化到位,各村自建2—3个景观节点。2、整治“八乱”情况。即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涂乱画等问题。3、墙面出新。严格按照住建局出台的墙面出新统一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4、拆破拆违情况。主要包括拆除改造道路两侧破旧围墙(栏)、房屋、整修断墙残壁,拆除村庄各类违章建筑、构筑物、亭棚和其他附属设施。5、软件资料归档。包括“一图、一表、一方案”编制、村规民约修订、村庄环境整治前后的图片对比、成果展示等。
(4)考核方法。根据《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标准》和《市村庄环境整治考核实施细则》,对照星级标准,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和上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考核打分,总分15分。其中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占5分,各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10分。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整治台帐、财务帐目、核对环境整治村庄分布图和统计报表等方式,实地检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5)考核结果主要以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考核结果为准;市考核部门未抽查考核的村,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考核结果为准。对2012年度已考核验收的村省市组织抽查“回头看”发现存在问题影响全镇的,将追究相关村党总支书记的行政和经济的责任。
(二)土地管理工作,36分
1、耕地保护,5分。
村主任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确保本年度本村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确需经营性临时用地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工业用地一律不得占用耕地,符合规划的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后方可依法使用。
发生一宗占用耕地挖土、建窑、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扣2分;发生一宗畜禽养殖临时用地不依法规用地的,此项不得分。发生一宗工业用地不依法规用地的,此项不得分。
2、土地信访工作,12分。
认真及时处理涉土信访,把信访矛盾处理在村。及时调处土地使用权争议及个人建房纠纷,形成记录,及时结报。确属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并说明纠纷情况及村组意见。发生当事人赴市上访的每起扣5分,赴上访的每起扣8分,赴省、进京上访的此项不得分。
4、土地巡回监管工作,15分。
此项监管的内容按照宣堡镇人民政府2014年《关于集镇农村违法建房、违法用地监管意见》考核。
5、创建“基本农田保护模范村”工作,4分。
各村未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内业资料的,缺一项扣1分;“创建”不达标的,扣5分。
(三)村建土地管理工作加分及“一票否决”项目
1、全力配合土地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根据规模大小,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结束,经市验收合格的加5—15分。3亩以下加5分(含3亩);3—5亩(含5亩)加8分;5—8亩(含8亩)加12分;8亩以上加15分(以图斑面积为准)。
2、发现违法用地、非法占地,见一例村及时处理且由村组织自行拆除到位未造成影响的加2分;见一例无手续建房,由村自行拆除的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3、按照标准创建“基本农田保护模范村”,经市验收合格的加2分。
5、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拆除老住宅进镇集中安置区的村,每10户加5分。
6、发现一例违章建房和发生一起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赴省进京涉土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奖励办法
以上考核意见,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服务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出第一、二、三名报镇党委、政府讨论确定、表彰奖励,分别发给6000元、5000元、4000元奖金。
本项考核结果同时按比例记入2014年村级目标管理争先进位百分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