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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促进全镇经济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考核奖励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协议引进资金1600万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800万美元。工业投入5亿元,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
二、具体任务指标
1、镇三套班子全体成员:镇三套班子负责引进1~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班子成员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可以由数名班子成员共同完成,但人均引资额不得少于800万元。镇主要领导每人完成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2、机关干部每人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3、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完成1个800万元以上项目。
4、定报企业:每个企业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新上1个1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
5、村(居):每个村(居)引进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三、奖项设置
㈠提供信息奖
发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提供信息,通过深入排查在外乡友、亲友、朋友、战友、学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每个部门、单位、企业和村(居)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及时向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引资信息中心)申报登记。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每人全年提供信息5条以上,事业单位、定报企业、村(居)每个单位全年提供信息10条以上,建立镇、企、村三级招商引资信息库。
凡提供有价值信息,经招商办考核确认的,奖励500元;信息转化成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奖励500~3000元。属外资项目的倍增奖励标准。
㈡引进项目奖
1、凡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奖给项目引进者。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奖给项目引进者。
鼓励企业升档进位、泡大育强,被列为当年新增定报企业奖给企业2000元。
2、凡现有企业技改投入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奖上述标准的20%;1000-2000万元的奖30%;2000万元以上的奖40%。
项目所在村按要求及时交地,按每亩100元奖励到村。
3、引进利用外资,以有权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实际注册到账数额为准,每5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5万元。
㈢机关干部招商引资专项奖。
实行招商引资实绩挂钩考核,机关干部按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分别以1000元、800元、600元奖金为考核基数。机关干部按党政正职、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者不奖。
四、考核办法
1、引进项目是指正式签约、领取工商执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并已有形象进度的一、二、三产业项目,引进项目给予优惠的,引进项目的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2、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总投资,引进资金数额确认需兑现奖金的,经审计考核确定。到账资金指项目投入资金和实物,实物投资以发票或有资质单位的评估为依据。
3、专业招商小分队引进的项目,按照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一执行。村(居)组干部报酬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绩挂钩考核。
4、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除予以重奖外,并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村(居)提供信息转化为项目的,抵算发展私营企业考核任务;未完成提供信息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三个文明表彰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先评优、提拔、晋升。
五、组织领导
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政办、组委办、财政所、经管站、经贸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考核结果由镇党委、政府审定、公布,在三个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兑现,所有奖金在镇财政列支,市、镇不重复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