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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重实干、求实效、创实绩的工作氛围,确保全镇2011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个性部分和共性部分两大块,设基本分100分,适当设置升扣分项目,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如下:
(一)、个性部分
1、除驻村指导中心外的干部考核内容与县岗位责任制挂钩和联村联企业挂钩。具体为:
(1)完成县岗位责任制目标任务60分。
完成县岗位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县岗位责任制考核有升分的,所属线办干部同比例升分;县岗位责任制考核在基本分内扣分的,所属线办干部加倍扣分(如信访扣分,办理信访问题的线办也同时按比例扣分)。(拆迁工作按镇党委政府设定的拆迁目标为准)
(2)联村联企业30分。
①联村干部与村干部考核得分挂钩。(各村系数年终确定)
②联企业干部考核:
a、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8分)统计产值、销售、自营出口、合同外资、实到外资、技改投入六项指标,完成各项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扣分,且至少扣三分之一,直至扣完为止。实到外资每超10万美元,升1分。销售、技改投入、自营出口、注册内资分别按超指标的企业排列,增量增速每高一位升0.2分
b、健全制度,按时上报各类报表(3分)健全各项财务制度、统计制度、各类报表按时上报得基本分,财务、统计制度不健全扣0.5-2分,各类报表上报不及时或报表质量不高的扣0.5-2分。
c、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资纠纷(6分)所联村厂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台帐健全、无环境污染事故和无重特大劳资纠纷事件的得基本分。每发生一起安全、环保事故由镇专职人员负责解决的每起扣1.5分,安全台帐不建扣1.5分,不健全扣0.3-1分,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由县级部门调处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d、按时收缴各类费用(3分)联厂人员按时收缴各项规费、按时送达各项通知得基本分,执行不力每起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驻村指导中心干部(驻村指导员)考核内容与所驻村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兼线工作挂钩。具体为:
(1)驻村工作60分
主要考核帮助所驻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与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捆绑考核,驻村得分为所驻村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乘所驻村系数。各村系数年终确定。
(2)兼线工作30分
兼线考核按所兼线上干部完成县岗位目标任务得分同步升降考核。
(二)、共性部分
1、作风建设工作10分
(1)工作考勤(2分)。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无故缺席或有事未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如所联厂老总或书记出现上述情况的,减半扣分),病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由党政办负责考核)
(2)效能考核(2分)。因工作不力、服务态度不好遭群众举报、投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1-3分。(由纪委负责考核)
(3)“进村入企访民情”活动(2分),每月必须安排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到联系村、企业、项目或在所管辖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调研走访,破解难题,未按时上报“进村入企访民情”活动情况统计表的,每次扣0.5分。(由作风办负责考核)
(4)配合中心(4分)。按要求参与、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全镇中心工作,如征地、拆迁、拆违等。参与人员消极推诿或借口敷衍的,每次扣1分。(由涉及线负责考核)
2、升扣分项目
(1)帮助企业创新创牌,直接参与人员按国家、省、市、县级,每人每只分别升4、3、2、1分;直接帮助企业制定并国家标准、创办境外公司,每项(只)各升2分;实到外资,直接参与人员按每10万美元升0.2分。
(2)招商引资,对新引进注册资本200万的企业每家升2分(注册资本每增加200万元再升1分,以5分为限)。新引进纳税总额在50万的企业每家升2分(纳税总额每增加50万元再1分,以5分为限)。(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和验资报告为准,纳税额以税务部门的实际交税数为准)。利用存量厂房招商(包括标准厂房),实际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参与人员每家升1分,每增加500平方米再升1分,以3分为限。
(3)新引进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的三产服务企业且当年有经营业绩的,直接参与人员每家升3分。
(4)发生违法生育的,每例扣计生联片干部和驻村指导员岗位奖各300元,分管线领导和联村干部减半执行。
(5)因工作失职引发信访问题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对承办信访问题不重视,不按规定时限办结或工作处置不力,超督办时限仍未办结或工作敷衍塞责,办结件质量不高被上级部门认定为不满意发回重办的,视工作责任所涉人员每次(件)扣2-4分。
(6)、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发生矛盾纠纷交镇调处,相关人员不主动参与的,每次(件)扣2分。
(7)对不按规定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村域内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宗教事件、欠薪案件和环境污染事故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防旱、防涝、防风”抢险和安全生产处置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每起扣3—4分。
(8)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效能监督查处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配合中心工作表现突出的,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同意,可适当予以加分。
(10)机关干部升分以30分为限。
三、考核办法
1、如当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不到同类考核最高得分人员70%的,按最高得分人员的70%计分。
2、党政班子成员联村联企业的,以两块考核的平均得分计算(未联村联企业的班子领导,按班子成员的联村、联企业平均分计算);未联村联企业的一般干部按一般干部联村、联企业干部的平均分计算得分。
3、为兼顾联村、联企业工作考核得分的平衡性,实行联村、联企业干部考核得分各第一名的,按二者中最高得分高靠,并计算出升分率,然后与需要高靠一方的干部得分挂钩。
4、干部的奖金系数按县委相关文件执行。
5、本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计算奖金的依据,奖金分值与县岗位责任制奖金总额的20%挂钩。
四、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由考核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结算,最后由镇党委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