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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
为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妇女主任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人口计划生育、妇联等各项工作任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2013年社区(居)妇女主任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妇女主任。
二、考核内容
实行百分制考核,分计生(占70分)和妇联线(占30分)两部分,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办法
1、A类(社区):考核得分在98分及以上,奖金系数对照《关于2013年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得分低于98分,按规定系数×计生妇联考核得分百分比结算。
2、B类(居委会):定编人员对照文件规定折数,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下的,奖金折数=规定折数×计生妇联考核得分百分比结算;非定编人员奖金对照本居委会主职干部行政工作奖7-7.5折,考核得分低于98分的,按规定折数×计生妇联考核得分百分比结算。
四、其他规定
凡出现计划外一、二胎生育的,每起分别扣所在社区(居)妇女主任奖金的5%、10%;出现计划外多胎的取消全年奖金,并从次月起连续六个月对照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发生上述情况均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与妇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结合各社区(居)两委会对妇女主任综合工作的测评结果,进行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由分管领导初审,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