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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和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今年夏季资金收缴工作,确保全年资金收缴目标的实现。为此,镇政府决定,在全年“三个文明”目标考核的同时,对夏季资金收缴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
纳入农民负担归户方案的一事一议筹资、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金)、水利工程水费等项目。
二、考核要求
夏季资金收缴以全年应缴数为考核目标,其中缴镇的有水利工程水费、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金)等项目,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资金收缴进度一律以到帐现金数进行考核,粮食直补资金不予抵算。各村对收缴的资金要及时足额解缴到镇会计中心,不得截留,不得挪用,真正做到收支两条线。
三、奖励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镇政府决定,对在6月10日、6月20日、6月30日前(按序时进度)足额完成镇资金上缴任务的行政村给予专项奖励,具体奖项为:6月10日前完成的为一等奖(以行政村为单位,下同),各发奖金800元;6月20日前完成的为二等奖,各发奖金500元;6月30日前完成的为三等奖,各发奖金300元。镇分工干部与片、村挂钩考核奖励。
同时对在6月10日、6月20日、6月30日前完成镇资金上缴任务的自然村分别奖自然村300元、200元、100元,考核截止时间6月30日。
资金收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村一定要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行为,把握好夏粮销售环节,立足于现金征缴,坚决杜绝因干部工作方法粗暴引发的恶性事件,确保今年资金收缴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夏缴任务,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