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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村党组织:
为进一步探索农村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引导党员群众参与新农村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党群中心户长创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党群中心户长为平台,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形成党政领导、村两委负责、党员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地点适宜原则。党群中心户长须居住于党员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能够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
2、人员适宜原则。党群中心户长原则上应有党员身份(情况特殊时,也可以是群众身份),可以从现有的村民议事代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退休教师、长期居住在该区域的单位退职人员等中产生,有较好的素质、较高的威信和乐于为党员群众服务的奉献精神,能够协助村“两委会”工作,并有一定的致富和帮富能力。原则上1-2个村民小组选聘1名党群中心户长。
3、关系适宜原则。党群中心户长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党群之间的关系融洽,能够广泛地联系党员群众。
4、硬件适宜原则。党群中心户长应具备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条件。
三、选聘程序
1、推荐。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行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
2、审核。对推荐的党群中心户长初步人选,村党群中心户长选聘工作小组须认真审核、讨论筛选,并报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可。
3、公示。将参加直选的候选人(征得本人同意)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选举。由村选聘工作小组主持召开选举会议,组织本区域的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每户一名代表)依据《选举办法》实行选举。
5、确认。将选举产生的党群中心户长及时报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和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告。
6、聘用。由村党组织与党群中心户长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一年。
四、户长职责
1、当好信息员。及时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科技、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通过交谈、走访、集中活动等方式,宣传到户到人,提高本区域村民各种信息的知晓度。
2、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做示范、作表率,引领本区域村民做文明人、做文明事。
3、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公正公平、参与民主监督,维护村庄治安、化解社会矛盾。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小矛盾、小纠纷,主动协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区域范围内;对难以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向村“两委”报告,以便及时化解,确保矛盾不出村,为建设和谐村庄办实事、作贡献。
4、协助“两委”工作。配合村“两委会”工作,带动周围的党员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建立制度
1、学习交流制度。党群中心户长集体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学习方针政策,交流实用信息。
2、联系群众制度。主动联系本区域党员、群众,重视与外出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群众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3、设岗定责制度。党群中心户长要在确定服务岗位、履行服务承诺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引导、帮助和带动作用,成为推广农村适用技术、带动共同致富、服务村级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户长。
4、工作保障制度。要按照创建标准,为党群中心户长统一授予标识牌匾、统一赠订学习资料、统一制作记录簿册。镇党委将结合站所包村、干部联组工作,建立镇村党员干部联系党群中心户长制度。党群中心户长享受误工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该款项由市财政补贴50%,镇财政承担30%、村负担20%。
5、考核评议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党群中心户长的考核评比活动,实行党群中心户长动态管理,在党群中心户长聘期结束前,镇党委认真组织考核,并开展有联系户参加的评议活动。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并续聘;发挥作用不够的,及时调整,促进党群中心户长规范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试点村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群中心户长的管理和服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群中心户长活动,引导和推动党群中心户长活动规范开展。
2、注重结合,增强实际效果。在活动内容上,要与“设岗定责”活动、党员承诺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和拓宽活动内容,促进农村各项党建工作载体有效结合,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
3、加强监管,推动工作开展。各村党组织要督促党群中心户长正常开展活动,认真做好记录。镇村干部对联系的党群中心户长要经常沟通交流、主动介入指导、参与活动组织,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和情况反馈,推动创建试点工作深入发展。
4、注重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党群中心户长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总结成功经验、培育先进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党建工作的争先创优,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党群普遍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