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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领导成绩考核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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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领导成绩考核工作意见

为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积极性,确保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对2011年度农村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2011年农村干部实绩考核共分为八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50分)

1、村两委班子健全,党支部坚强有力,能够合作共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工作开展得力,计40分。两委班子不健全,缺一名成员减1分,支部书记、村主任缺额的分别减5分,党支部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或两委班子内部不团结的减40分。

2、积极开展推荐优秀青年活动,并吸收优秀致富能手和各方面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完成镇下达的发展党员任务的,计40分。未完成任务的或未开展推荐优秀青年活动的按比例扣分。

3、建制村有两委会办公室和综合活动室,并做到相关制度上墙的计5分。没有办公地点和综合活动室的不得分,不能做到制度上墙的,每缺一项扣2分。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村,没有按期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4、工会、青年、妇女等村级组织健全,且能发挥职能作用,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计6分。每缺一项扣2分。

5、民兵组织健全,能按时完成民兵整组、兵役登记任务的记4分,按时完成征兵上站体检任务的记10分。完不成的,按比例减分。

6、村务活动规范,按时召开各种会议并按要求完整填写会议记录的计5分。无记录的不计分,记录不全的按比例计分。

7、党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于12月底前上缴镇党建办的计20分。不按时足额收缴的按比例扣分。

8、按时开展“三日一网”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计5分,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9、广泛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扬社会新风尚,群众性的文体事业不断发展,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计10分。其中建有文体广场的记5分。经常组织开展活动的记5分。如不达到标准、按项减分。

10、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以镇注到册为准),记5分,每迟到一次减5分,无故不到又不请假的扣10分,直到扣完150分为止。

(二)、经济工作(100分)

11、积极扶持企业发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计10分,对新上企业在土地占用、协调水电路、手续办理等方面能做到积极配合,妥善处置不出现问题的加计30分。

12、积极主动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群众之间的关系,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且年内未出现因企业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企业、群众到镇以上上访的计30分。每出现一次扣除5分。

13、利用该村土地支持新上无照企业或污染较严重项目的扣除11、12两项分数,造成严重影响的(如电台记者曝光等)在不得分的基础上加扣50分。

14、村内消防通道畅通,无重大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计20分。

15、农业产业化五大龙型经济40分。

⑴年内完成种植业发展新品种或特色品种成方连片50亩以上,养殖业发展小区10亩(或猪存栏1000头,奶牛20头,肉牛100头)以上计20分。

⑵年内建成投产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项目的计20分。

(三)稳定工作(200分)

16、治保、民调组织健全,专兼职人员配备到位,组织机构和制度上墙的计10分。每缺一项减2分。

17、年内无刑事案件的计20分。出现一起减10分。

18、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年内无到镇及镇级以上信访的计100分。因应该由村解决而未得到解决或稳控不得力,导致到镇以上上访的,每出现一起单户到镇、县、市、省、中央上访的分别减5分、10分、15分、20分和25分,集体访加倍减分。县认定为无理访和涉法信访每次折半减分。以上分数不够扣时,从总分中扣除。

19、年内本村无重大火灾事故、赌博案件、治安案件的计20分。每出现一起减10分。

20、村党员干部无违纪行为的计40分,村干部(包括会计)经镇以上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违纪的不得分,普通党员违纪的每发现一次减10分。

21、能够积极配合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协助搞好案件调查取证的计10分。不予配合的,出现一次减5分。

(四)社会公益事业(150分)

22、文明生态村建设:50分

⑴硬化:完成全村街道水泥硬化的计10分。

⑵绿化:完成村街景绿化美化的计10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⑶净化:经常保持村街净化的计20分。无柴草乱垛、无各种垃圾乱倒、无粪便砖石乱堆、无临街厕所、无欺街占道建筑,每项4分,有一项达不到的减4分。

⑷亮化:完成路灯安装,并能正常使用的计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⑸建立健全文明生态村长效管理机制并能正常执行的计5分。

23、能够按要求公开、公正、公平上报“五保户”、困难户,没有优亲厚友现象的计10分,否则,不予计分。

24、土地管理工作:50分

⑴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给予公开、公正填表上报、审批并妥善安排宅基地,不出现问题的计10分,出现问题的不予计分。

⑵不出现农户违法建房和乱挖乱占土地的计20分。每出现一起减10分。直到减完为止。

(3)能够按照要求完成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的计20分,不积极配合并影响全镇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不得分。

25、在镇政府的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村合作医疗费征收任务的记2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6、在镇政府的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任务的记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不得分。

27、能够配合上级和兽医及时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防疫组织健全,物资储备完善,保证防疫密度达100%,记10分。否则,酌情减分。

(五)计划生育工作(100分)

28、计生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并能做好本村计生各项季普查、月访视、培训、服务等常规性工作,达到良好自治的记30分。组织不健全减10分,人员不落实减10分,完不成常规性工作的减10分。

29、有标准的生殖健康服务室和人口文化宣教室硬件达标的计20分。每缺一项扣10分。

30、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无非法胎儿性别签定、非法引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摸底齐全无差错,记10分。

31、年内无计划外生育,出生无错报、漏报、瞒报的计30分。出现错报扣10分;出现瞒报扣10分;出现漏报扣10分。因村两委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造成计划外出生的除扣30分外,并扣发村书记、村主任当年500元工资,扣除专干、小组长全年工资。

32、综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100%的计10分。达不到100%的按比例扣分。

(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00分)

3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能做到室内有制度、室外有阵地计10分,缺一项扣5分。

34、各村资金严格执行“双代管”,帐簿、帐库相符的计40分。村级收入超过一个月不入帐的,每发现一起扣20分,白条抵库帐外坐收坐支的,每发现一起,本项不得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5、严格执行月报帐制度,年内各月均能在本月25日前完成报帐任务的计10分,每迟报一次扣5分,每少报一次扣10分。

36、村务公开能达到“五规范,一满意”标准的计10分,缺一项扣2分。

37、对村内重大事项交由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活化集体资产、生态村建设、公益事业投入等)实行阳光操作,且程序合法的计20分。出现一起不按公开公平程序运作的本项不计分。

38、按有关文件要求,按时召开每年2次民主议政会议,并形成完整会议记录的计10分,每缺一次扣5分,没记录的不计分。

(七)中心工作(200分)

39、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的记200分,完不成的按项酌情减分。

(八)对涉及部分村的专项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完成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考核办法

为充分体现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考核标准,查阅全年有关档案资料,按记分标准逐村进行打分,然后,经镇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得分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各村的最后得分。

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村的考核结果将与农村干部的工资挂钩,作为评定干部绩效工资的依据。按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评定农村干部突出贡献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