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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治交通建设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区下达的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全年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厅“两优三满意”、“五项行动计划”主题,全面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坚持队伍建设为基础,推动规范执法;坚持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阳光执法;坚持窗口一线为重点,推动文明执法,突出法治惠民宗旨,办好法治为民实事,努力实现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执法和谐程度的提升,交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邀请专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年保证执法人员在岗培训率100%,累计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并着力提高培训质量,适时组织执法知识考试、执法案例评析等活动,考试成绩反馈所在单位,并与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挂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做好执法人员IC卡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强化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健全执法人员数据库。同时各单位要在依法行政、法治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档案,及时、全面、准确收集与交通法治化管理相关的问题等资料,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法治交通推进过程中的各类新问题。
(二)扎实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稳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就交通执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座谈讨论,重点对案件频率高、处罚额度大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从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裁量等环节上予以规范;选择典型案件组织专家剖析、会审,推动“开门办案”。
2、继续提升执法文书使用的规范化程度。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行政处罚(处理)、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标准,在说理式执法文书推行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文书评审评查,组织优秀执法文书参加市、区的评比和交流。
3、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落实部、省《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实现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执法场所外观等“四个统一”,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的外在形象。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1、构建乡镇交通综合执法的新机制。继续推动乡镇交通综合执法在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和装备经费的落实到位,进一步细化、明晰乡镇综合所与公路、航道、海事、运管、港口等机构的职能划分、履职程序等。
2、构建联动“治超”的新机制。推动形成公路、运管联动“治超”机制,将源头的告知劝勉、对企业的事后处罚与路面动态监管有效结合,强化“治超”效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在争取舆论支撑、群众支持、部门联动的氛围中,大力开展“治超”工作。
3、构建交通运输管理的新机制。积极应对区划调整的新变化,按照依法履职、精简高效、运转顺畅、服务便民的主要原则,加快形成统一有序、高效便民的交通管理格局。
(四)严格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制定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程序、责任追究结果,进一步严肃法纪,严正作风,以明确、有力的制度保障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检查的载体建设。推广使用交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廉政告知书,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许可案件实施抽查回访;试点行政许可的在线监督和过程监督。全面适用《执法预警告知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调查处理通知书》、《交通行政执法督察令》等督察文书。
3、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情况等作为督点,进行明查暗访。对于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将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责任人员将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努力探索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方式
1、全面推行交通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改进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方式,紧扣“重大项目推进年”的中心工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行政许可等事项,积极发挥专业职能,面对面实施行政辅导,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2、推进合理行政、柔性执法。突出“以防为主,重教轻罚”理念,推出执法监管行政指导办法,充分利用行政警示书、行政提示书、行政纠错书等形式,加强源头监管、行业指导的执法职能,推行若干项常见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强化33项轻微违法免罚制,全面实施若干项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制;确立“巩固效果,共建和谐”的目标,推行重大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办法,防止违法行为反复发生,建立与相对人良好的沟通渠道,使得被处罚对象服气顺心。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处置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的执法方式。向先进地区学习,大力推进先进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推广使用交通执法车辆动态监控取证系统,同时实行违章处理中心、服务大厅等重要节点的实时监控、执法现场的全程监控,使交通行政执法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六)认真做好法治交通基础工作
1、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控,对行政权力及时更新调整。严格备案审查制度,法规授权执法单位对5000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处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许可案件必须每15天向区交通运输局集中报备一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报市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注重交通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交通行政执法数据。
2、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创新交通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更多展现交通部门周到、温情的服务,更多地宣传执法人员的“微笑、阳光的邻家形象”,让社会群众和相关企业了解、理解交通执法行为,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提高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文艺、演讲、动漫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3、强化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行政复议听证案件行政负责人参加率均达到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迅速妥善处理群众关于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主动回应和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关注,及时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