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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作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战略部署,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新时代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大部署,落实好省委、市委、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推进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等系列要求,现就全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把握根本方向。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政治性和时代性。以培育公民法治思维、增强法治信仰为根本,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培养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2.明确工作目标。着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新形象进一步彰显。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文化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基本建成,阵地建设和传播体系日益加强,宣传载体和平台更加多样,法治文化覆盖面持续扩大,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全体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3.加强深度融合。坚持系统思维,牢固树立融合发展的理念,坚持德法融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地方优秀特色文化传承、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现代传媒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将法治文化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
4.坚持需求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法治文化需求,努力探索互动式体验型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新模式。强化需求导向,健全“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机制,针对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围绕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精准开展普法宣传,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注重传承创新。坚持历史与现实、本土与域外、移植与革新相结合的思路,做到兼容并蓄、博采众长、永葆活力。充分挖掘和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宣传素材。发挥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加大法治题材文化精品创作力度,增强法治产品供给的贴近度,建立法治宣传与市民情感联系的语境因素。加强学习调研和理论研究,吸收有益成果,以我为主,实事求是,创新思路,不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理念、体制机制、方法路径的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二、重点任务
6.全面加强法治文化整体谋划。认真梳理过去一个时期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分析问题和差距,研究对策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行业的总体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推进法治文化阵地、载体、景观建设纳入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各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的重要内容,努力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7.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提质增量。一是开展已建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充实宣传内容,将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等法律宣传内容融入其中。完善设施载体,综合运用“互联网+”和声光电技术,开设二维码解说、情景模拟等体验区域,增强法治文化景观的表现力。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发挥宣传功效。坚持共建共享,主动与党建阵地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廉洁文化建设以及道德建设等相结合,加快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不断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内涵。至2020年,争取再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个。二是推进法治文化景观带建设。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小镇建设,集中规划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景点、街区。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本地区与法治有关的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在不断增加法治文化景观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文化、旅游等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旅游线路和自助游项目,组织开展法治文化阵地自助游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场所建设。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宣传阵地,方便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各区镇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场所,争取实现“一区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四是加快部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执法司法机关要进一步重视各类有形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并以此为依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成效。
8.扎实推进法治文化作品繁荣发展。一是完善创作研发机制。注重多渠道、多层次精准采集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深度分析不同区域、部门、行业、人群在不同阶段法治文化需求的特点和趋势,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提供指引和导向。善于借智、集智,调动广大法学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以及有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库,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调动各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资源,深入挖掘、整理法治文化文献资料、法治人物事迹、历史法治故事,将法治元素有机植入昆曲、宣卷、锡剧、沪剧等戏曲,创作更多的具有历史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注重与新兴文创产业的联络互动,研发新颖可观、润泽人心的法治题材文创作品,积极探索培育区域法治文化产业。二是完善优选激励机制。法治宣传与文化旅游等部门紧密协作,研究加大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研创人员鼓励力度。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故事、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对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省级和全国性评选。三是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宣传,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宣传展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成果。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成果转化,通过多渠道播映播放、展览展示、舞台艺术表演、主题活动宣传等方式,与听众、观众零距离接触,提升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感染力。
9.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一是深化宪法宣传“七进”工程。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发挥市宪法广场、宪法教育基地等各类宪法宣传阵地的功能。依托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宪法宣誓、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宪法公开课、播放宪法公益广告等形式,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家庭,真正使宪法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二是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程。培育民主法治意识,推进“三治融合”,利用重大纪念日和法治文化节等重要节庆活动,突出“德法同行”“德法相伴”主题,分专题联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夯实创建工作法治基础。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法治乡村和崇德尚法新型村居建设。三是深化法治文化品牌打造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定期举办法治微电影大赛,发动、吸引更多市民参与活动,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打造成的特色品牌。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将顾炎武、朱柏庐思想研究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相结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10.积极争创法治文化传播优势。一是发挥多种媒体融合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各级各类大众传媒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建设新媒体普法联盟,推动尚法、公安微警务等新媒体平台跻身全国同类平台前列。全面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运用户外显示屏、车载LED、楼宇播放屏等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二是发挥新兴媒体宣传优势。准确把握社会热点问题,运用新媒体语言形式,着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提高传播效率。梳理原创意识和独立意识,加强新媒体作品原创性,提高新媒体平台中原创作品比例,保护原创者知识产权,减少同质化现象。三是发挥专业力量团队优势。加强对普法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重视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具有深厚法学知识功底,又掌握新媒体传播技术的人才。重视引入外部优秀力量,引进通达社情民意、善于引导社会热点的新媒体宣传专家、专业团队,提升使用新媒体传播法治文化的水平。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领导,推动落实。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健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督导、考核,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12.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注重整合各方资源,明确具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推进事项。宣传、司法行政、文化旅游、文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作用。
13.强化保障,整合资源。将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中的占比。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投入方式,探索建立财政主导、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筹措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人才培育激励机制,努力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法治文化人才,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14.强化督导,提升效能。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质效评估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和专项巡查,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跟踪督促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