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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经管站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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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经管站建设工作意见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区农经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作为乡镇农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乡镇经管站所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现就加强乡镇经管站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经管站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政策法规;(二)负责村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三)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四)负责村级报账员管理、业务培训及考核;(五)负责村民主监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六)负责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土地流转交易的指导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八)负责辖区农村经营管理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农经统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一)严格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所辖10个村以下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所辖10-2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所辖21-3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1人;所辖31-4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3人;所辖40个村以上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每5-7个村设一名会计;每个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设3-4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设3-5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经管站设2-3名专职审计人员;每个乡镇“三资”办设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可从乡镇在编人员中调配,不足部分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经费由区、乡镇两级共同负担。

(二)严格报账管理。每个村设一名报账员,每月定期上站报账,资金收支业务量大的村要随时报账,每月发生的资金收支必须当月报账,严禁跨月份报账。乡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资金的管理,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与乡镇采购办合署办公,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

(三)严格队伍管理。各乡镇要尽快配齐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待人员确定后,及时报区经管局备案,同时不得随意撤换,以保持队伍稳定。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要确保专职专责,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需调换的要与区经管局协商。各乡镇要保证乡镇经管站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保障所需经费和设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经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在区级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冬闲时节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专题培训,内容力求全面具体,体现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组织开展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履职和责任培训。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在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将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列入培训范围,内容侧重履职方法和义务责任。三是通过定期上站学习、现场拉练观摩、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财经法规和警示案例宣传,强化其责任理念和守法意识。

四、规范档案管理

乡镇、村两级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必须及时立卷归档。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要建立财务管理资料档案室,对财务管理各种资料统一建档,分村设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方便查阅;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盗、防水、防潮、防蛀;要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执行公务需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查阅的,必须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方可查阅。村委会换届或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日内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经区经管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后,派专人监督销毁。实行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的乡镇要及时进行电子归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电子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经管局、档案局结合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推进、规范准确。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将加强经管站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乡镇经管站建设工作将纳入对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