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木材市场建设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车路河南岸城区段,现有木材经营已影响到城市环境、南水北调工程和城区道路、绿化建设。为满足城区生产、生活需要,市政府已决定在垛田建立一个经营相对集中的木材市场。根据市政府11月17日专项会办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场位置:在垛田镇东三角区梓辛河大桥东、车路河公路北侧,建立垛田木材市场。
二、经营场地:市场经营场地由垛田镇负责协调,确定市场四至,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可在不影响防洪、泄洪和航道通行的前提下,利用河道边缘、河边青坎做经营场地,规划局负责把关。入场每户经营场地按沿河界面东西长每户15米划定。
三、建筑要求:入场经营户按统一格式建设临时搭建,任何单位或经营户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市场内所有建筑拆迁时不予补偿。入场经营户临时搭建格式由垛田镇统一制定。
四、入场工作:昭阳镇负责现有相关木材经营户的搬迁工作,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先期入场经营;垛田镇负责其需要搬迁的木材经营户入场工作;其他木材经营户需要入场经营的,按相关程序分期办理。
五、组织领导:由市发改委牵头协调,市规划局、工商局、交通局、水务局、垛田镇、昭阳镇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木材市场的建设工作。垛田镇负责市场建设、场地协调等工作;昭阳镇、垛田镇做好城区木材经营户的搬迁动员工作,工商部门帮助办理有关入场经营手续和证照变更;市水务局、交通局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防洪堤的安全和航道通行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木材市场的建设,加强领导,确保木材市场的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