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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专职民防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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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专职民防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平安黄家埠”和“和谐黄家埠”建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就我镇村级专职民防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群防群治”的方针,提升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安全管理等社会防控能力,全面促进综治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遏制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黄家埠”打下扎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1、村级专职民防队在本村辖区内负责开展治安巡逻,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本村的治安秩序。

2、积极协助镇民防大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秩序维护及保卫工作,必要时接受镇政府及派出所统一调度。

三、队伍管理

1、各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村级专职民防队。专职民防队在村党总支、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各村统一管理及组织日常考核。人员由各行政村自行公开招聘并聘用。

2、为充分发挥村级专职民防队的作用,黄家埠派出所、综治办在业务上对村级专职民防队进行培训、指导,并协助各村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民防队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确保村级民防队伍健康规范和有效运转。

四、人员配备及经费补助

各村根据实有人口数量、集体经济状况和治安情况等因素,结合实际需要成立专职民防队,人员一般控制在4—6人,超出控制人员数镇财政不予补助,具体人员数由各村上报,镇综治办审定。

对于各村建立专职民防队伍且能发挥该支队伍作用、正常运作的,镇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镇政府核定的各村专职民防队员人数每人每年8000元补助。

五、此意见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