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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委):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推进“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大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现就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概况
(一)“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的性质
“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受乡镇综治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为暂住在本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共同参与、共同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一种新的工作平台,是村级基层组织联系沟通外来务工人员的桥梁和纽带,是探索和谐人际关系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的组织形式
1、“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由会长1名、副会长5-7名、会员若干名组成。
会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会长、会员由村治保主任、调解主任、责任区民警、外来人口管理员、民防队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团)员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企业负责人等人员中推荐产生。
2、“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下设6个专门工作小组。1、治安管理组;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3、宣教联谊组;4、计生服务组;5、关爱求助组;6、和谐信息联络组。各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长由联谊会副会长兼任,副组长由会员兼任,成员2-4名。
3、“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及专门工作小组的人员组长。“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中,外来务工人员一般占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专门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中,外来务工人员应占半数以上,并扩大不同省籍、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与面。
4、“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及专门工作小组人员产生,采用党组织、村干部、外来人口管理员、企业负责人、责任区民警、民防队员、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房东等多种形式提名推荐,经村党组织调查审核,张榜公布,会员由党组织颁发聘任证书,其它人员由和谐联谊会聘任。
(三)“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的工作职责
1、领导各专门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日常工作,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每月一次听取各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本村外来务工人员思想动态,排摸调处矛盾纠纷。
3、每季度召开一次“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听取各会员的建设议和意见。
4、积极宣扬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见义勇为、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先进事迹,组织评选“优秀新村民”、“优秀外来务工者”、“治安积极分子”等多种形式的评选活动,增强凝聚力、亲和力。
5、积极探索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融洽、和谐相处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创新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6、为各专门工作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提供必需品的经费保障。
(四)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内容
1、治安管理组
协助外来务工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做好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屋的做证、登记、备案,及时发现重点嫌疑人员;组织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治安积极分子和骨干,适当组织参加义务治安巡逻活动,共同参与治安管理。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
配合村和企业调委会,参与调处外来务工人员之间、处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之间、处来务工人员与企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对重大情况和疑难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上报,并要及时加强与村、企业调委会的沟通和协调。
3、宣教联谊组
积极开展适合外来务工人员需要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进取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及时通过村宣传栏、黑板报、光荣榜等形式,大力宣扬外来务工人员中涌现出来的勤劳致富、遵纪守法、见义勇为、互帮互助等好人好事。
4、计生服务组
配合村计生工作人员,摸清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员育龄妇女底数,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计生政策、咨询服务、避孕药具上门发放服务,定期开展查孕查环服务,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教育。
5、关爱求助组
协助受理外来务工人员有关劳动、劳资、工伤等方面的投诉,及时分流处置;走访、了解、慰问和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子女就学、租房、就业等实际困难;组织动员村民、暂住人口、用工企业单位、个体企业主等小额捐款,为互帮互助工作提供资金来源。
6、和谐信息联络组
组建联络员队伍,及时向联络员收集了解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动向、维护稳定等各类信息,计真听取外来务工人员对和谐联谊会建设和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等建议和意见,为改进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二、“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一)建立工作组织。各村成立由书记或村长任组长,村治保(调解)主任、妇、团负责人、责任区民警、外口专管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团员等优秀代表以及外来职工较多的企业负责人、优秀房东代表等为成员的“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二)物色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各村领导小组要深入贯彻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可按居住地或务工单位等形式将暂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划分成几个片(小组),并从中物色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外来务工人员代表要求: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知识,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有一定威信;兼顾地区平衡,并要有适当数量的女同志。
(三)召开座谈会和搞好宣传发动。各村物色好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后,要及时召开各片、组外来人工人员代表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成立“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要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体外来务工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
(四)成立和谐联谊会组织。各村建立的各谐联谊会,要统一挂牌为“××村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有办公和活动场所(可与综治工作室共享)。
(五)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一要建立完善“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组织网络,做到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上墙。二要建立会议制度,各村联谊会每季度都要召开一次联谊会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参加的例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三要建立定期活动制度,各村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增加相互间的沟通了解和友谊。四要建立台帐制度,要把“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等资料的形式予以整理、归类,统一归档查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为暂住在本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共同参与、共同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一种新的工作平台,是破解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这一难题的有益探索,对建设“平安大隐”,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要充分认识“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的积极作用,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财、物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
2、明确目标,注重实效。今年7月底前,全镇凡是外来务工人员暂住1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要建立“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同时,要把建立“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与村综治室建设和综治工作网络延伸结合起来,特别要运用“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的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和组织网络,实现社会组织与基层党团组织、各级综治组织的联动对接,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标语、横幅、手机等平台,积极营造“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建设的浓厚氛围,提高本地村民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对建设“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此活动中来,使“新老居民和谐联谊会”真正成为促进本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和谐共处,共创平安”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平安大隐”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