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民政局慈善超市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民政局慈善超市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民政局慈善超市建设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民政局慈善超市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和《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社会捐助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建立“慈善超市”的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慈善超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捐、助并重,实物为主,采取“政府搭台、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模式,按照“选址合理、用房适当、方便群众”的要求,努力把“慈善超市”建成为困难群体提供便捷有效的救助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公益平台。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在中心城区街道、县区中心城镇建立10个‘慈善超市’”的目标要求,各县区的任务指标如下:

三、功能设置

“慈善超市”是非赢利性的社会救助机构。主要接受社区居民实物捐赠,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助。通过规定程序和要求,向本辖区内以低保对象为主的困难群体无偿或低偿提供实物救助,达到经常性宣传发动、经常性接受捐赠和经常性开展捐助之目的。

四、实施方法

“慈善超市”以街道(镇)为单位建立,民政办具体负责实施。所辖社区要设置“捐赠工作站(点)”,主要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整理、修复、分类、登记和上交工作以及救助对象的日常管理。

(一)因地制宜,选址设点。“慈善超市”一般以设在社区服务中心为宜,用房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

(二)广泛发动,挖掘来源。街道、社区要依托现有的媒介工具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奉献爱心。

(三)深入细致,摸清底数。要结合今年实施的困难群众建档工作,摸清辖区内以低保对象为主的困难群众基本情况,予以张榜公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慈善超市”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四)坚持公平,规范运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订出行之有效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确保“慈善超市”健康运行。

(五)着眼长远,探索模式。要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运作模式。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健全完善。

五、申报及救助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到所在社区申报,如实填写《困难群众救助申报表》。

2、调查核实:社区接受申请后,上门核实情况,予以公示。确认无误后,报街道审批。

3、复核审批:街道对社区报送的申请对象,视情进行复核、抽查,最后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

4、凭卡领物。救助对象凭《救助卡》,按规定要求向“慈善超市”领取或购取所需物品。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慈善超市”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捐助模式,对丰富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慈善超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慈善超市”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力度,强化职能,牵好头,负总责。要积极争取领导和各方的关心与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中心城区街道、县区中心城镇民政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计划,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建立“慈善超市”的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