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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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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意见

各局(办)、服管委、区内各直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服务企业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创建标准

1、创建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而加快开发区“三个新城”的建设。

2、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创建标准

(1)开发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2)开发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三方是指企业家协会、开发区工会、开发委劳动保障部门)。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开发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3、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

(1)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2)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3)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没有违法使用童工。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6)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

(7)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8)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或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9)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技出力。

(10)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和目标任务

根据上述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标准,创建的方法步骤是:先规模企业,后一般企业;先企业创建,后园区创建;先直属创建,后两镇创建。所以和谐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在09年9月份之前,开发区内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区直属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要达到或接近100%。

第二阶段,一般企业创建。总结第一阶段创建经验,并在2009年11月底前在全区所有企业中逐步推开。

第三阶段,园区创建。在年底前,开发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并接受省、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和谐园区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企业创建阶段的实施步骤具体如下:

1、宣传发动(2009年1月—4月上旬)

深入调研,拟订工作计划,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动员大会,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同时,统一开发委各局办的思想,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2、组织实施(2009年4月中旬—11月)

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先在建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试点,后在规模企业和中小企业中推开。实施创建试点企业工作指导员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考核命名(2009年12月)

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经区创建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社会公示后,并报开发委和县创建领导小组同意授予“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通报表彰。

获“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将作为参加评选或推荐评选各级诚信企业、先进企业,或企业法人参加评选或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且与企业享受政府“绿色通道”服务和各类激励政策挂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局办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和谐园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