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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年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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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年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将2010年确定为全县“交通建设年”。现结合我县交通建设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务院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市交通工作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资金监管,落实政府投入和建设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全县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不同层次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网络,为闽浙边界生态新茶乡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目标任务

按照“一提前、两通车”的总体要求,加快福泰高速公路前期、普通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运输场站建设等各项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十一五”交通主要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通过2010年全县“交通建设年”的深入开展,为“十二五”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为2012年前实现全县现阶段规划的高速公路、省道、农村路网等不同层次的公路网络协调发展夯实基础,使我县公路网络结构更加合理,通行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更加顺畅。

2010年要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前期、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及交通运输场站建设,力争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1057万元。

1、高速公路前期1项,计划投资60万元。积极配合市高速办深化福安至寿宁(闽浙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年内完成“工可”审批,“林地用地”、“土地用地”、“环境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争取完成外业初步设计。

2、省道建设3项,计划投资13167万元。省道301线寿庆二级公路投资9602万元,年内完成工程建设;省道202线寿政公路投资3000万元,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征地、招投标等工作,力争6月份动工建设并完成路基工程5公里;省道301线城东路投资565万元,完成一期工程1公里。

3、县道晋级改造3项,计划投资1650万元。县道942线下党-庆元界三级公路投资1100万元,完成路基工程7公里;县道944线福后-凤阳三级公路投资300万元,完成路面工程2.5公里;县道944线茗溪-际头仔二级公路投资250万元,完成路面工程3公里。

4、村通村和通自然村公路项目,计划投资5060万元,完成碑坑、碑坑山等11个项目37.2公里。

5、危桥改造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完成小溪桥、长溪桥两座危桥改造。

6、运输场站和农村候车亭建设,计划投资1050万元,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

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交通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年”各项建设任务的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交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乡两级政府和县交通系统各单位要把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年”各项建设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交通建设年”各项计划和措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投资的监测分析,适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妥善解决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困难,同时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前期工作。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量,建立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前期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按照既定的“交通建设年”工作计划,强势推进“交通建设年”各项建设任务的前期工作,做到超前谋划、超前启动、超前实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发改、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现“无缝隙”对接,充分发挥上下对口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衔接工作,帮助尽早完成相关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动工提供要素保障。

3、加强政策配套。各乡(镇)要加大对交通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共同推进交通建设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级在2009~2012年期间采取“定额补助+奖励”的机制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市政府出台了2010年“交通建设年”省级干线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上衔”项目建设配套补助政策;县政府参照市级配套补助标准制定县级配套补助政策,即县、乡、村道硬化每公里分别按8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安保工程每公里按1万元补助,每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经费68.4万元(其中大中修30万元,小修保养38.4万元);各乡(镇)也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相应出台配套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乡级配套资金。

4、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大交通的整体意识、全局意识,共同推进交通事业发展。各乡(镇)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电力、光缆等相关设施拆迁的协调工作,为交通建设年提供良好施工建设环境;全县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职能,在交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林业、环保、水利等管理部门和金融、电信、电力等系统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政策、资金和要素保障上,全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建设需要;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监督;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治安环境;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努力,加大对“交通建设年”的支持力度,营造“交通建设年”的良好氛围。

5、加强资金筹措。要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广开筹资门路,努力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交通投融资体系,通过搭建平台、借助信贷、直接融资、盘活存量资产、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县政府将组建本级交通建设融资平台,以切实发挥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稳定和可持续的抵押、周转、还贷、投资等资金来源和运作机制,为交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大乡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加大乡级财政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做好计划安排,支持交通建设。

6、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健全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始终坚持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层层的质量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负责制,从根本上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对管理不善出现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依然不能达到要求的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责任,严惩不贷。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廉政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跟踪,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做到每季一调度,每月一通报。

7、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优良工程和廉政工程一起抓,要完善廉政制度,落实廉政措施,建立防腐倡廉长效机制,推进交通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强化廉政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施工以及建设资金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按制度办事,有效防范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为加快交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出台支持加快公路建设的政策举措,共同为加快我县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交通主要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通过2010年全县“交通建设年”的深入开展,为“十二五”交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闽浙边界生态新茶乡提供交通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