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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维护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区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就我镇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线,以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
工作重点
(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学习教育。大力倡导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会、党员生活会、工作例会等不同形式把讲话精神学深学透,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健全组织机制,严格落实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对因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镇党委、政府将坚决追究责任。
3、落实“5加2”、“白加黑”、“816”、“一线工作法”等主要内容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高标准快节奏、雷厉风行地工作作风,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交办必报”和“现在办、马上办、办得好”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快、落实得了、完成得好。
4、严格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把规范机关工作秩序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治理:有令不行,相互推诿、接受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钱物、态犀粗暴冷漠、管理服务不到位、乱罚款、乱收费等执行方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纠正“态度不够认真、作风不够扎实、做事不够用心”等现象,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得到真正确立落实。
5、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和了解,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保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领导干部秉公办事、廉洁从政。
(二)以构建责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6、认真执行行政首长间责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出现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指导并督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执法责任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加大对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探索开展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大力加强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建设
8、规范“窗口”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要求,推广全程;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优化工作流程。
9、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全程。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为民服务全程运行机制,适时把服务内容向广大群众告之。全程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原则,切实提高办会办文质量
10、大力精减会议。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合理安排会议议程,切实减少会议。
11、提高办文质量。加强文件管理,压缩发文数量和控制印发数量,不搞照抄照搬式的层层转发,防止千篇一律的普发。提高办文质量,提倡抓要点发短文的务实文风,少用大话套话。
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领导小组,有实施意见,有措施办法,有奖惩措施,有督查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效能监察,实行跟踪问效。加大督察力度,由镇纪委督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效能建设情况,重点结合征地拆迁、拆违控违、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三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强化效能案件查处。严格执行《区关于建立健全深化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乱纪、违反《十条禁令》和“四个不准”等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对作风疲沓、浪费资源、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违反效能建设突出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单位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