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居委培源纳新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组织部长会议及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建设一支结构优化、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适应新形势下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党员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村(居)党员发展“培源纳新”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优化党员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以整改党员发展薄弱村(居)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完善党员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居)党员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中心、第一城区、善治包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工作目标
(一)突出党员发展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扩大党员发展工作的覆盖面,促进党员队伍结构优化。要突出六个重点:一是现任村(居)“两委”中的优秀非党员、后备力量和村民代表;二是村(居)致富能手;三是村(居)辖区内“两新”组织从业人员;四是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生产和生活一线的优秀返乡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五是流入、流出务工经商人员;六是村(居)优秀青年妇女。
(二)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正确处理好标准与速度、质量与数量、发展与培养之间的关系,做到坚持标准但不放慢速度、保证质量但不忽视数量、重视发展但更讲究培养,逐步改善部分村(居)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35岁以下年轻党员和女党员偏少的状况。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党员发展目标,并逐年提高发展比例;在新发展的党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80%以上,35岁以下的要占70%以上,青年妇女要占30%以上。
(三)整改党员发展薄弱村居。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明、效果不显的村(居)进行集中整改,重点整改存在以下问题的薄弱村(居):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无35岁以下青年党员、妇女党员和高中学历以上党员的;村(居)民小组无党员的。各街镇要逐个排查党员发展薄弱村(居),逐村逐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包联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四)探索党员发展机制。探索完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培养机制、教育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不断总结好思路、好做法、好典型、好案例,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村(居)党员发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引导活源头。要注重团结、引导、服务广大村(居)优秀青年,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共创“中心、第一城区、善治包河”的宏伟大业中来。村(居)党组织要坚持“推优”制度,广泛推选出一批具有年龄、文化、技能优势的致富带头人、产业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协会负责人、优秀高学历青年、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和优秀青年妇女等,着力在储备村(居)党员后备力量上下功夫,拓宽村(居)发展党员的“源头”。各街(镇)要建立“推优”库,对各村(居)择优上报的优秀分子进行跟踪教育,重点培养,动态管理。
(二)加大培训力度强素质。要充分利用区、街(镇)、村(居)三级教育培训网络,综合利用党校、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实践基地、远程电化教育等资源,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开展结对培养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和结对培养。街(镇)党(工)委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三)搭建实践平台促成熟。要全面推广“先上岗后入党”的模式,按照“结合实际、符合青年群体特点”的原则,设置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创业示范等岗位,鼓励村(居)优秀青年积极上岗履责,锻炼能力,丰富经验,提高素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生产发展、项目合作、科技互助、扶贫济困等实践锻炼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同时,要有意识地把一些村(居)优秀青年骨干作为村(居)后备力量参与村(居)的中心工作和各项事务,引导他们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四)规范发展程序重实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按照“定期推优--村(居)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街(镇)党(工)委考察建档--区委组织部预审--街(镇)党(工)委研究审批”的程序,把好择优关、培养关和入口关。各街(镇)党(工)委要确定专人做好村(居)党员发展的建档、存档、管理等工作,实现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开,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工作机制
(一)落实发展党员领导责任制。实行“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员发展领导责任制,街(镇)、村(居)两级党组织是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镇)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街(镇)党(工)委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村(居)党员发展专题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委组织部每年度召开一次村(居)党员发展专题会议。
(二)落实发展党员预警告知制。区委组织部将加强对村(居)党员发展工作的动态管理,定期对村(居)党员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各街(镇)党(工)委对半年没有上报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做出书面提醒;对一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问清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居),由区委组织部对村(居)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书面告知街(镇)党(工)委实行重点管理;对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居),由区委组织部对街(镇)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建议街(镇)党(工)委对该村(居)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
(三)落实党员发展工作报告制。建立党员发展工作报告制度,村(居)党组织必须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5日内向街(镇)党(工)委书面报告入党申请人情况,街(镇)党(工)委接到报告后要按照包联分工实行跟踪管理。村(居)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将申请入党人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在会前5日向街(镇)党(工)委报告,街(镇)包联人员必须到会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规范。
(四)落实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一律视为无效;对利用发展党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有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对人为设置阻碍、压制党员发展,特别是无充分理由故意干扰破坏党员发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员发展工作对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今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奋勇开创“中心、第一城区、善治包河”大业的起始之年,村(居)党员发展工作的好坏,势必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巩固提高,影响我区改革稳定和跨越发展的大局。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村居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街(镇)、村(居)要切实加强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举措,完善台账,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创造良好氛围。各村(居)党组织要实行包联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对象的考察、预备党员转正前的跟踪教育要有专人包联负责。同时,要及时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切实把村(居)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区委组织部每年度对各街(镇)、村(居)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包括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实地走访,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各街(镇)党(工)委每半年要对党员发展工作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利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热线,接听并答复村居党员发展工作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对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