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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全面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实现率先发展最为关键的一年。为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抢抓历史机遇,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
(一)2012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货膨胀预期的关系,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全年信贷投入要更加注重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加注重对自主创新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的不断增强;更加注重发展消费信贷和“三农”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内需扩大和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金融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2年全市信贷增长预期目标:根据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宏观调控方针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预期增长17%、新增贷款7.5万亿元的金融调控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产总值确保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等主要经济发展目标,以及近年来全市信贷增长趋势,初步确定全年新增信贷投放80亿元,连同域外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确保突破100亿元。
二、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以信贷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三)准确把握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均衡把握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实现信贷在季度、月度之间的平稳投放。根据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抓紧落实贷款,做到投放一批、审核一批、储备一批,避免贷款在季度、月度之间大幅波动,实现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改善、风险防范的信贷投放要求。
(四)保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信贷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信贷原则,深入研究金融支持率先发展的政策途径,探索科技金融、文化金融、能源金融、低碳金融等融资产品,加大对“一个枢纽、三大基地、两个示范区”和“率先发展八大工程”的信贷支持,推动生态园林特大城市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宝石钢管工业园、秦川铸造工业园、西凤酒扩建、风电产业园、宝二电二期扩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西宝高速改扩建、宝平高速、西宝快运专线、蟠龙新区开发等项目。合理安排新开工项目贷款,确保新老项目贷款比例把握在2:8至3:7之间。
三、继续加大“三农”信贷投入,积极扩大金融支农效果
(五)推广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需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和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实行动产质押、仓单质押、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和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等形式,有效缓解贷款担保难题,满足种植业、养殖业等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
(六)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壮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百万亩苹果、百万亩花椒、百万亩核桃、百万亩蔬菜、60万亩猕猴桃基地和10万头高产奶牛养殖基地、标准化养殖小区、农业科技示范园的信贷投放,打造“一村一品”和“一县一业”。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节水灌溉的有效信贷支持。
(七)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坚持“支持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基地,支持一个产业基地、带动一方农民富裕”的信贷支农工作思路,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满足通过合作或订单能增加农民收入的秦宝牧业、蒙牛乳业、华龙牧业、现代牧业等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流动资金需求,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壮大。
(八)探索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支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政策,合理确定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创办农副产品小型加工业、发展特色种植养业、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科技型小企业,及时满足其创业富民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九)大力推进信贷支持林权制度改革。推广“家庭合作”、“公司+基地+林农”生产经营模式,加快涉林信贷产品开发,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法人授信与合作组织成员授信有机结合,以合作社基金3倍的额度为社员提供小额贷款。
(十)积极支持农民扩大消费。完善农村消费信贷制度,开发满足农民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消费信贷产品,通过“富秦卡”、“惠农卡”等银行卡业务,带动农村消费信贷发展。认真贯彻国家汽车新政、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措施,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扩大农村消费信贷覆盖范围,繁荣活跃农村消费市场,提升农村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四、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比重
(十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散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落实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配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探索中小企业增信方式和手段,有效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投入。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十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发挥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特色优势,探索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办依托专业市场、行业协会、核心企业或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打包贷款、联保贷款新品种,推广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保理业务等新型业务。利用承兑贴现、授信开证、押汇、融资租赁等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五、关注民生领域信贷需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十三)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绩效。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落实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妇女、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简化手续和审批环节,逐步实现小额担保贷款向个人创业贷款过渡。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做好民生领域个人资信信息储备、创业培训以及贷后跟踪管理工作。
(十四)健全完善信贷助学服务体系。加强银政、银校合作,认真履行银校合作协议,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发放。改进生源地助学信贷服务,探索将生源地助学贷款与生产性贷款相结合,延伸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扩大覆盖面。积极试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的贫困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
(十五)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落实汶川地震灾区优惠信贷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灾后自住房建设、灾区基础设施建设、灾区支柱产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放,支持灾区群众尽快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建立灾后重建贷款担保、信贷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灾区重建的内在动力。
六、优化信贷资金投向结构,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十六)强力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建设。立足有色金属冶炼、汽车及零部件、石油装备、机床工具、能源化工等产业优势,依托支柱产业、骨干企业、知名品牌,继续加大对新扩技改项目、工业园区发展和中小企业配套的信贷支持,推进12户大企业大集团快速成长、30户高成长性重点企业提速发展,推动尽快形成几个千亿元级和五百亿元级的工业支柱产业。
(十七)扩大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立足科技资源优势,开发符合新兴产业、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推广新型金融工具,全力做好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节能设备、航空安全装备等产业化工程和产业集群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满足国核锆管、核电材料制造、中国钛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合理信贷需求。
(十八)推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按照立足资源、扩大产能、强推转化的原则,重点支持钛及钛合金材料、石油钻采装备、焊接钢管三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节能环保锅炉、高可靠性无线通信、飞行环境监测三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推动烟酒、食品、纺织、建材产业提升整体水平,扶持技术含量高、协作配套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发展优势转化。
(十九)做好文化旅游和物流发展的信贷支持。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指导意见,创新担保方式,探索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以及以项目受益权、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加大对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法门寺文化景区二期工程、太白山景区开发建设、关中民俗风情等重点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根据物流企业需求特点,创新供应链贷款、法人担保贷款,重点支持陈仓物流园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区域性商业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大对提升物流业层次和水平的企业信贷支持,推动尽快建成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物流集散地。
(二十)推动房地产金融市场良性发展。从扩大内需、防范资产泡沫和信贷风险角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完善房地产金融监测和服务体系,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满足城乡居民个人自住和改善居住条件的信贷需求。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支持9个县城和12个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提高城镇化水平、蔡家坡和高新区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凤县统筹城乡改革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十一)建立健全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坚持“绿色信贷”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推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严格授信管理,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及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新增授信。
七、改进信贷政策传导方式,扩大货币信贷政策实施绩效
(二十二)加强信贷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大对金融机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力度,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完善信贷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密切关注不同行业和企业信贷资金的动态变化和风险状况,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风险。扩大信贷政策评估领域,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提高信贷政策执行效力。
(二十三)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税收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进出口政策等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正确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进出口规模扩大。定期不定期地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货币信贷工作,着力解决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梗阻,扩大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绩效。
(二十四)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好货币政策从应对金融危机状态逐步向常态转变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金融宏观调控的认识和理解。推动涉农担保、保险、补偿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建设,为金融机构有效支持“三农”和民生弱势领域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广泛开展信贷诚信企业和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评选活动,共同推进“诚信”建设,为执行信贷政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