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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支付体系为目标,以扩大支付系统在农村的覆盖范围,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的广泛应用为重点,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进、各方参与、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的原则,加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网络,拓展现代化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广度,加快ATM机、POS机及电话支付终端在农村地区布放工作,使我市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高速畅通,银行卡受理环境全面改善,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以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宣传普及现代化支付知识,着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从而消除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盲区,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证公共支付、涉农补贴、社保等资金发放的快捷便利。力争在2012年底,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畅通,大、小额支付系统网点接入率达到50%;银行卡发卡量比上年增长10%,人均持卡量1张以上,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比例达15%;新增特约商户数110户,增长20%;分别新增ATM、POS及电话支付终端20台、400台,达到每万人0.5台和8台;新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630个,助农取款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70%;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比上年增长10%。至2013年底,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金融工作办主任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行长任副组长,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办事处、桃江建信村镇银行主管支付结算工作的负责人和省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业管部经理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等事项。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主管支付结算工作的副行长兼任。
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积极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支付体系建设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乡镇网点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为跨行资金结算提供便捷、高速、安全的资金运行通道。今年重点支持沅江市各乡镇信用社接入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要发挥其连通城乡的支付清算网络优势,加大基础设施和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结算功能,将农信银清算系统、邮政电子汇兑系统延伸到乡镇各网点,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汇划效率。农业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和结算资源,加大“新农保”“村村通”工程建设力度。其他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农村支付服务市场。
(二)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力度。结合“新农保”、“新农合”、“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推动银行卡的普及使用。根据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少、部分客户离金融机构路程较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广网上银行业务,方便客户日常资金结算,缓解金融机构柜面服务压力。针对农村地区行业产业经营特点,推广电话银行业务,以解决农村地区农副产品收购结算方式单一、现金使用量大的问题。发挥外出务工人员对当地农民的引导带动作用,拓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扩大特色服务的业务量。
(三)改善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增加自助终端设施布放量。各涉农金融机构要适当增加投入,有选择性地在外出劳务较大、经济较发达或农副产品矿产品交易量较大的乡镇,增加布放ATM机和POS机等自助终端设施。银联商务要充实人员力量,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联网通用的覆盖面,积极协助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做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人民银行县支行要组织辖内收单机构开展“刷卡无障碍一条街”活动,督促收单机构在商户入网、机具布放和商户管理等方面加强培训、宣传和维护,营造创建活动氛围,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银行卡使用率。加大打击银行卡犯罪工作力度。公安、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通力合作,切实加强银行卡风险管控和案防工作,改善农村用卡环境。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落实ATM、POS机具巡查巡检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和机具维护,及时排除支付终端的各种风险隐患,确保自助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柜面宣传为平台,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和使用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展开宣传,提高农村客户对现代化支付结算业务的认知度,扩大现代化支付结算在农村地区的影响。三是举办支付结算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一线人员的培训,培育一批熟练掌握支付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针对客户需求推介营销不同支付工具的农村金融工作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助农取款等支付结算知识,纳入对农民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
(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区县(市)政府对在乡镇及乡镇以下地区布放ATM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税务部门对安装POS机的特约商户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经信部门协调电信营运单位对乡镇POS机通讯费实行折扣优惠,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加强对乡镇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金融机具布放点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是一项利国利农的系统性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连接紧贴“三农”的优势,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适应农村客户的金融需求,不断研发推出适应农民需求的特色产品,进一步拓宽支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人民银行有关银行卡、账户及现金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和《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助农取款业务,严把市场准入关,精选特约商户,加强对服务点终端的管理和交易监测,为农村居民用卡取款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农村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度和目标,不定期地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现场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