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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农经服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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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农经服务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练湖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镇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镇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劳务、营销等公共服务。镇区农经综合服务以镇区农经部门为依托,直接面向农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会计、土地承包及流转、农村审计、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农民负担监控、农业保险、三大合作组织指导等多项涉农公共服务,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不能办、办不好、办不了的事,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镇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转变镇区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加强镇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经工作机构

经过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绝大多数镇区农经部门已被撤销,农经工作大多挂靠到有关部门,且挂靠部门很不统一,有的在农服中心,有的在经服中心,有的在审计科,有的在财政审计中心,有的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还有的仍保留原农经站机构。这样的农经工作机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的顺利开展。鉴于农经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镇区应重视和加强农经机构建设,凡是没有单独建立农经机构的镇区,应单独设立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简称农经站),统一挂靠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独立,站长由农服中心主任兼任。

三、配足配强农经工作人员

目前,我市镇区农经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人员偏少,业务素质偏低等问题。有的镇只有一名农经人员,有的镇虽有2—3名农经人员,但由于和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其工作重点主要是围绕农服中心搞经营创收,对农经工作多为被动应付。与此同时,大部分农经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业务训练,业务不熟不精,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各镇区要配足配强农经工作人员:农业人口达5万人以上,或耕地面积达5万亩以上的镇区,其农经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余镇区的农经人员不得少于5人。各镇区可到人才市场或大专院校引进农经专门人才,为开展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四、切实落实农经工作经费

目前,我市农经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落实,致使办公条件严重落后,有近三分之一的镇区至今没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效率和农经工作的开展。为此,各镇区要切实落实工作经费,每年将农经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开展农经综合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五、进一步明确农经工作职责

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农经工作的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时期农经工作要承担“三项管理”、“四项指导”和“五项服务”的职能。“三项管理”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四项指导”即“三大合作组织”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和农业经济核算指导;“五项服务”即村帐镇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集体资产经营服务和劳务输出服务。各镇区农经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履行好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职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村组,加强调研,掌握基层现状,了解农民需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加强镇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各镇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镇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抓落实;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这项工作在9月底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