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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率先发展、率先富裕"目标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推动大开放、建设新"主题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四个城市",实现"四个示范"的发展要求,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工作难题,加快推进一批关系全局及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引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争取政策引导与加强市场主体相结合。加强与国家宏观政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对接,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吸引外来投资、社会投资、企业投资、贷款融资等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二)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提高项目质量相结合。通过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保持和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力。注重重大项目的结构和质量,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坚持加快项目建设与加强项目储备相结合。千方百计加快在建项目进度,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受益。抓好项目开发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
三、建设目标
全市每年安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00个以上,每年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50个以上,每年开发储备重大项目100个以上。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初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具有强大支撑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具有较强保障力的民生服务体系和生态环保体系,全市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四、工作重点
(一)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22335"工程。突出加快东方红南广场、风电产业园、兴业太阳能()产业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一批事关高新区、九华示范区两个千亿园区发展以及精品钢材及深加工、现代商贸物流两个千亿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现代农业"2211"工程。着力加快生猪、湘莲、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规模化种养殖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现代商贸物流业"2331"工程。加快九华现代工业物流园、荷塘现代综合物流园、西商贸物流园三个重点物流园区和韶山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昭山生态休闲产业园区、东山励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三个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信息产业"1162"数字工程。加快建设基础网络基地和科技研发、科技孵化、科技转化、技术咨询交易服务平台及政务、物流、城管、交通、环保、民生等六个专业物联网络项目建设。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2146"工程。加快湘江风光带建设进程;全力推进九华滨江新城、昭山生态新城、万楼新城、河西旧城改造四大片区和岳塘新城、河东新区建设;加快推进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城市二环线等六条主要交通干线及数字城管硬件设施项目建设。
(三)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民生优先工程,着眼于发展教育、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快文教卫体、民政社保、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
(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围绕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加快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公园,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
五、关键环节
(一)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1.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职能职责,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从政策对接中策划项目;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从发展需要中开发项目;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从社会需求中寻找项目,对重大项目实行滚动开发。市级常年储备项目要达到100个以上,各县市区、示范区(园区)每年策划和储备重大项目不得少于20个。
2.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市人民政府每年确定一批需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项目前期办负责承担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组织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的编制、评估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项目前期相关费用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先行支付,项目开工建设后从项目总投资中收回。对于市场化运作项目由项目法人提出建设方案,各相关部门在各项前期手续办理中应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
(二)全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明确责任主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分工制度和市政府领导分管负责制度及项目主管责任制度。市政府每年确定20个左右的年度重大建设(前期)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实行责任领导负责推进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范围。市级责任领导和重大项目工作组对重大项目建设负有工作调度权、问题处置权、人事调配权,主要负责协助项目业主抓好项目对接、审批服务、征地拆迁、融资衔接、优化环境等工作。对于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用地、征拆、用电、管线转移等实际问题,项目建设的责任领导及项目工作组应主动上门、跟踪服务,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3.明确目标要求。市政府每年10月份开始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重大项目工作计划,按照定责任领导、定实施单位、定责任人、定目标任务、定时间进度、定奖惩措施的"六定责任制",把重大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办人。项目工作组应积极协调项目法人,落实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科学组织工程施工,推动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三)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1.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园区招商、产业招商、区域招商,每年引进1—2家大开发商,推进城市集中连片开发,推进产业链群发展,引进更多重大项目落户。注重利用资本市场,出台相关鼓励引导政策,积极培育上市企业,充分激活各类民间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2.夯实投融资平台。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市场化改革,充实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吸收民间资本,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
3.加强政银企合作。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政银企"洽谈会,积极主动加强与各级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重大项目,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重大项目倾斜。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强化重大项目申报,努力争取国家、省更多的项目与资金支持。
(四)健全项目督查管理机制
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强化日常管理。实行月度讲评例会制度。讲评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每季度总结一次,研究、分析、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讲评通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各县市区、示范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本区域、本系统的重大项目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及时分析通报。
3.严格督查考评。对年度重点(前期)项目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实行按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制,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市级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和年度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实行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未完成年度项目投资和推进任务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年底须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原因,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企业由于自身因素未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的,取消享受有关项目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
4.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无故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项目建设各项前置审批手续的,侵占、截留、挪用、浪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未经批准擅自对重大项目乱收费、乱摊派的,予以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重大项目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推进综合管理工作。
(二)健全服务机制
1.优化协调服务。各县市区、示范区(园区)和发改、经信委、商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主动帮助解决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规划选址、融资渠道、用地计划、环境评价、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当好项目推进的"服务员"。
2.推进"并联审批"。按照"统一受理、分头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办结"要求,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缩短审批时限、降低申报成本、加强监督约束、提高审批效率;对需转报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要特事特办,立办立结,并落实专人,负责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报,及时获得审批(核准)文件。
(三)强化要素保障
1.优先用地需求。建设用地指标要向开发园区、生产性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倾斜,在达到规定投资密度的前提下,重大项目的用地计划由市级优先安排或由市向上争取。依法推进征拆,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确保按期供地。
2.优先资金保障。建立完善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对年度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向银信部门推荐,优先争取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财政贴息,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
3.强化人才支撑。针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项目开发、实施、管理人才培训。完善引进、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度,重点在项目策划及论证、资本运营、投融资等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人才,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优化建设环境
实行重大项目建设治安保卫制度,治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及时依法打击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实行项目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工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园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为项目建设周边环境维护第一责任人。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对项目建设中各种行政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强化考核奖惩
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奖惩办法,每年对在重大项目的策划开发、前期推进、招商引资、施工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协调服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