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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吉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州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在富民强州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调结构、拓空间、增活力、保稳定、促发展”的思路,着力发展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建立各种要素市场相配套的商贸流通体系,推动城乡市场、内外贸易与物流配送联动发展,提高我州商贸流通业竞争力,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市场运行机制规范、管理技术先进、结构布局合理、经营业态丰富、配套设施完善,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相适应的开放、高效、畅通、统一的商贸流通体系。到2015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0亿元;商贸流通从业人员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20%;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30%。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吉首市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吉首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凤凰、花垣、泸溪、保靖、龙山、古丈、永顺等7县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要求,编制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根据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减少重复建设,避免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以有形市场和大型购物设施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多元化加大投入,加快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房地产项目集中居住区,要综合配套规划建设商业设施,完善居民购物生活环境,提升城区商贸整体功能和档次。
(二)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县市中心商业区功能建设,大力引进沃尔玛、步步高等国际国内知名大型连锁商店和大型卖场,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品种较齐、效益较好、吸纳劳动力较强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提高市民生活品质。规范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建设覆盖城市社区的连锁店、专卖店和便利店网络。支持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加快“农家店”、“农资店”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挥城市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功能,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形成以县城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城乡流通网络。
(三)发展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编制发展规划,改造传统运输和仓储企业,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企业,鼓励和支持大型连锁、批发、第三方物流和大型企业自主参股建立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形成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的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培育和扶持2-3家大型物流园区和7-8家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专业批发市场,对集中度较高、产业体系较全、经营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物流园区和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给予政策扶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给予建设用地支持,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广条码技术、时点销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引进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加快大型传统零售和连锁经营企业电子商务运用,推广信用卡消费结算,逐步提高网上交易比重。
(四)推进农(边)贸市场改造提质。打造城乡市场消费平台,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质进度,改变现有部分农贸市场简陋、脏、乱、差现状。编制《农贸市场改造提质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对全州130个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泸溪县浦市镇、凤凰县阿拉营镇、花垣县边城镇、保靖县毛沟镇和龙山县里耶镇、华塘坝社区等边贸市场进行改造建设。立足当地特色资源、特色产业和区位优势,建设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实力强、信誉高、成长性好的专业特色边贸市场,增强边贸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五)完善重要商品应急保障机制。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要制订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重要生产资料供应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建立健全州、县(市)两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系统,对社会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实时监测。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重要商品(肉类、粮油、食盐、蔬菜、药品等)储备制度。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
(六)大力扶持民族贸易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州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民族贸易企业快速发展。大力培育民族贸易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及乡镇发展民族贸易示范网点。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以多种方式在县市发展网点,或与传统民族贸易企业合资合作。鼓励民族贸易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参股控股、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总、总经销、贸工农一体化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地举办民族商品博览会、投资贸易洽谈会、展览会、交易会,大力支持民族贸易企业参加国内外商品交易展示和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商务、民委、财政、发改、税务、物价、银行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各种贷款贴息和财政补贴,逐步缩小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的价差。
(七)培育壮大民族特色餐饮业。大力发展民族特色餐饮,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水平。重点培育一批信誉良好、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服务优质,有一定企业文化的民族特色餐饮企业。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州民族特色餐饮大赛,提高餐饮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凤凰古城、乾州古城、芙蓉古镇等知名旅游景区景点,引导民族特色餐饮业集群发展。着力实施乾州古城民族特色饮食一条街等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饮食街区布局。通过内部培育与对外引进,培育壮大民族特色餐饮企业,促进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加大税费政策优惠支持力度,设立民族餐饮创业资金,支持特色餐饮、老字号、名品名店增开连锁店,扶持民族特色餐饮企业做大做强。
(八)进一步实施“放心肉”和“菜篮子”工程。全面启动“放心肉”和“菜篮子”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肉品和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完整的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州人民政府制定的生猪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淘汰制。取缔屠宰设施落后、卫生及环境条件差的屠宰场,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布局,确保城区生猪屠宰进场率达100%。对纳入设置规划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星级管理,并进行升级改造,在2015年前,吉首市凤凰生猪定点屠宰场达到3星级标准,其他县达到2星级标准。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户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城市郊区现有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对蔬菜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大力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广农超对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九)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支持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建设社区服务网络中心,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加快大众化餐饮网点建设,倡导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办早餐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在县城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建设旧货流通网络和交易市场。开展以“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促进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扩大社区就业能力,加强对商业示范社区的后续监督管理,将创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引向深入。
(十)引导商业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商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等方式,规范行业内企业竞争行为,促进行业内企业之间建立良好信任关系。引导支持批发、零售、典当、摄影、拍卖、洗浴、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帮助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行业内企业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内联外引扩大社会影响,壮大行业协会组织,更好更优为社会服务。
(十一)加强商务信息服务和市场监测。加强全州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商务预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与调控,定期重要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价格走势适时调整生产结构,做好产销对接工作。实施“信福工程”,支持本地商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加大农村公共信息体系建设投入,助推“三农”工作。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形成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长效机制。
(十二)加大商务综合执法力度。强化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明确商务部门的主体执法地位。整合、充实和加强现有执法力量,组建商务综合执法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经营案件。重点开展对生猪屠宰、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洗染、美容美发、旧货交易、家电下乡、再生资源回收等执法稽查,实现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商贸流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重视发挥商贸流通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加强对商贸流通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州人民政府成立商贸流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商务、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卫生、工商、物价、电力、质监、民委、规划、旅游、环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商贸流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全州商贸流通联系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商贸流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商贸流通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及运行情况,增加财政投入,用于改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业态优化调整升级和重要商品储备补贴等。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包装一批可招性较强的商贸流通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投资。三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扶持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行业和重要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州内有实力的企业和民间资本向商贸流通领域集聚。四是向上争取资金。利用国家新一轮西部开发、民族贫困地区扶贫、省湘西地区开发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三)实行目标考核。把商贸流通工作纳入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指标由州加强商贸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制定。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发展商贸流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对商贸流通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由州人民政府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