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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教育间控制辍学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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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教育间控制辍学意见

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普及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全面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采取以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方法、改善师生关系等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健康、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各级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保证学生入学、控制学生辍学方面的要求、责任和工作职责,逐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逐级签定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证贫困生不失学,学困生不流失,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城市的孩子享受一样的公平教育。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网络。确保全区初中入学率为100%、三年保留率达到99%以上(城市100%,农村平川99%,山区丘陵98%);全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要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控辍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入学通知书”、“辍学儿童少年就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处罚裁定书”、“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处罚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书”、“义务教育证书”等五书制,对限制子女上学或随意让学生辍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要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校就学;对胁迫、诈骗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或非法雇用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社会个体、集体,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制止,并对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因为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等行为造成学生流失的,区教育局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就近返校就学,同时对学校及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二)实施“有效教学”,解决学生“厌学”和“退学”问题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每一位学生的素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有敬业爱生的职业责任感,悉心教导,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位学生;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要以育人为本,精心备课,认真批改作业,热情辅导学生;加强课堂教学改革,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课堂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加强校本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建立和完善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和救助制度,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多尺度、多形式评价学生的激励机制,为学生搭建展示各种才华的平台,使他们能够进得来、跟得上、学得好、留得住。

(三)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小学生就学呈现出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经济较薄弱的地区向发展较快的地区流动的趋势。要认真研究新情况,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区教育局要继续对学生入学、流动、流失等情况进行及时规范记录,逐一审批备案,形成完整的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流向。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薄弱环节的管理。严格和完善学籍管理审批手续,使中小学学籍管理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监控学生就学的整个过程,不留盲区和死角。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电子档案,促进义务教育管理规范化,提高普及水平。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建设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以及卫生设施,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开展“六大创建”活动(即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放心食堂、卫生厕所、绿色校园、平安校园),积极开展“四姿、三声、两操、一活动”(“四姿”就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握笔姿势、正确的坐姿、正确的站姿和优美的舞姿;“三声”就是让校园洋溢着琅琅的读书声、嘹亮的歌声和激越的运动呐喊声;“两操”就是早操和课间操;“一活动”就是课外活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让校园充满生机,让学生健康成长,使学生在学校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从而达到控辍保学的目的。

(四)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近年来,国家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制度,对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予以切实保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助学制度,加大各级财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城市低保家庭、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教育局要责成中小学校对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及其它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不同方式就学扶持,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得到帮助,真正做到不使一个中小学生因贫辍学。

(五)健全政府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制度,确保控辍工作顺利进行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列为各学校年度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的权重。要在年度督导评估时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小学普及不达标、初中三年保留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项目,凡小学普及不达标、初中三年保留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不得评优受奖;且要将考核情况与学校领导的职务升迁、评模评优以及绩效工资挂钩。根据晋中市教育局规定,由于学校管理的原因,凡初一巩固率不达98%,初二不达96%,初三不达95%的学校酌情给予校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学校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初一巩固率不达96%,初二不达92%,初三不达90%的学校免去校长职务,学校当年不得评为优秀。教育局要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小学巩固率,初中学生三年的保留率作为对班级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的重点内容,将考核情况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评模评优、职称评聘以及绩效工资挂钩;对流失比率超标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在评模评优、晋升职称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