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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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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方针,强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构筑教育思想、内容、技术、装备、师资和管理现代化的综合优势,努力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切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我镇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创建目标

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

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

4.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以上。

5.建立社区教育中心,能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6.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7.创建2所省优质幼儿园,建成2所省标准幼儿园,按照省标准幼儿园要求办好办园点,取缔非法幼儿园。

8.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

9.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

10.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政府及有关部门按教育规律和实施素质教育相关规定管理学校;各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11.在岗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

12.教育信息建设全面达标。教育城域网与辖区内大部分学校实现光纤通,网上资源丰富、利用率高;中心小学、初中和高中校校建有校园网络、教学辅助系统和教育管理系统。

13.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教育预算内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学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1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城乡学校的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15.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普遍得到贯彻落实,办学许可、教育教学管理、招生收费等行为符合规定。

16.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完备。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校舍制度,确保校舍安全使用;校园周边环境无污染,无不健康、不安定因素;有健全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三、工作安排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并按照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确保年内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评

对照主要指标,会同学校、派出所、文化站、交通等部门对幼儿园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建设、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学校安全保障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现状进行自查自评。

各相关单位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具体指标、推进路线和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在全镇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最大限度提高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主要指标,对从业人员培训、校园周边环境、各种安全保障等现状进行自查自评。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序时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重抓措施落实、督查考核、难点突破,切实保障各项创建工作序时推进,各项指标逐一完成。对于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项目,要抓好成果巩固和完善提升工作;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千方百计实施突破。对创建的重点、难点工作,要分类倒排工期,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组织申报

1.邀请省、市领导和专家对我镇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指导。

2.召开第二次创建推进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抓紧整改完善。

3.完善自评、申报等材料,向省教育厅呈递申报材料。

第四阶段:查漏补缺,扫尾迎评

1.做好成果巩固、查漏补缺、提质升格等工作。

2.完成台账资料的分类归档、汇编成册等工作。

3.模拟验收现场,做好现场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成立了镇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单华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丛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全程推进。

2.明确工作职责。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创建工作的宏观决策、指导、调控,牵头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调研、督查、反馈、指标测评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按照任务分解表、指标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序时推进创建工作。

3.加大经费投入。教育现代化创建所需经费采取以县乡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办法解决。政府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调整可用资金,优先用于教育现代化创建特别是幼儿园建设,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教育资金投入。

4.强化督查考核。政府将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专项考核并严格奖惩。对未能完成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或影响全镇教育现代化验收的单位,取消其综合目标管理奖项获奖资格;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给予加分。各单位也要加大督查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