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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为开创“十二五”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顺利通过“十二五”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圆满完成市交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4年乡对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迎接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中期评估为抓手,以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坚定不移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为全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内容、分值及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设有加分和倒扣分项目,具体细则如下:
(一)宣传教育(20分)
1、村“人口学校”达“六有”标准、全年育龄妇女培训两次以上(5分)
2、有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专栏,按《计生村务公开目录》13个方面的栏目及时、规范公开有关计划生育内容(5分)
3、村计生服务室建设规范有生育文化园地,并发挥好园地的辐射作用,全年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园地活动不少于四次(2分)
4、计生中心户(新家庭)软硬件建设到位,每组设立一个中心户,且全年集中活动12次以上(3分)
5、全年向计生办分工到片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宣传报道信息不少于四条(上半年、下半年各两条以上)(2分)
6、育龄妇女计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以电话调查和实地走访进行验收。(3分)
(二)政策法规(30分)
1、征收社会抚养费(20分)
本年度违法生育对象立案率100%。见一例瞒报、迟报扣3分;见一例未立案扣2分;见一例征收率低于60%扣3分;往年发生的违法生育对象见一例未结案扣1分。
2、及时、准确办理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3分)
见一例怀孕3个月以上办证的扣1分,见一例符合条件且有生育意愿而未办证的扣0.5分,见一例弄虚作假的此项不得分。
3、奖(特)扶对象政策落实到位(4分)
见一例漏报、迟报扣1分,见一例死亡或迁出对象续领、冒领扣0.5分。
4、做好信访工作(3分)
见一例非政策性上访扣0.5分,去市以上政府上访此项不得分。
(三)科技服务(30分)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分)
根据乡下达到村任务数每少一对扣1分。
2、育龄妇女期内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5分)
见一例怀孕3个月以上引产扣2分,发现一例胎儿性别鉴定此项不得分。
3、完成好三、九月份集中性服务与管理、生殖道感染防治及“两癌”筛查工作(5分)
见一例应查未查对象扣0.2分。
4、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4分)
见一例未参加双月服务对象扣0.5分,见一例孕情无故消失,此项不得分。
5、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5分)
见一例应访视对象未访视扣0.1分;见一例应发未发扣0.2分;无药具橱、无药具发放登记簿,此项不得分。
(四)流动人口管理(10分)
在市流动人口全员平台上确保入库率、反馈率、一孩生育通报接收率均达100%。
1、流出人口(8分)
做到“一签、四定、一发”,即:签管理合同、定外出地点、定联系方式、定联系人、定免费服务措施,发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每迟报、漏管一人扣0.5分。
2、流进人口(2分)
做到“一查、四告、一建”即:查婚育状况证明,告知权利义务、告知免费服务项目、告知服务流程、告知服务地点,建立管理档案。每漏报、迟管一人扣0.2分。
(五)规划统计(10分)
做好新婚、出生、死亡、孕情、节育、流动人口、奖(特)扶等对象信息档案搜集、整理、上报工作。新婚、出生、死亡、孕情、节育等信息每月与公安、民政、卫生部门比对。当月各类信息见一例迟报一个月扣1分,见一例错报、漏报扣0.5分。
(六)加分和倒扣分项目
1、“新农村、新家庭”亮点村经省市验收达标加5分,反之倒扣3分;示范村经市验收达标加记5分,反之倒扣2分。
2、在阶段性工作及年度工作考核验收时被省市抽查不失分加记5分,反之倒扣5分。
3、本年度违法生育多生二孩倒扣2分,对照村人口总数,多生一孩数占该村人口总数的比例,列全乡前两名的村倒扣5分。
4、本年度无违法生育的加记5分。
5、孕前健康筛查超额完成任务,每多一对夫妇加0.5分。
三、奖惩办法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凡本年度发生多生一孩或多生二孩,按村人口比例,总数列全乡最多的村及村主要负责人(包括计生员),取消评先荐优资格。
2、对年终考核得分前两名的村的总支书、分管的负责人、村计生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终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村取消本年度乡综合奖的评选资格。
3、村计生员全年工作补助1200元与村计划生育年终考核得分挂钩,96分及以上不奖不扣、低于96分每少1分扣30元。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