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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确保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县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改进,在全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无违反“七不准”行为的发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宣教活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印发便民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一次“基层文明执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宣传基层文明执法的必要性、紧迫性。
(二)集中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是基层文明执法的关键,我局将集中对全县计生系统的执法人员开展一次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县计生执法工作做到从严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整治活动。今年是第六次人口普查年,也是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一年,我局将集中对已上报违法生育数,但尚未作出征收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中清查征收,并对未足额缴纳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集中开展一次政务公开清查活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是增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我局将对局机关、镇(街道)、村(居)三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政务公开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活动。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承诺事项进行统一。
(五)集中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方法进行清理。我局将对2000年以来由我局制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活动,对需停止执行、确认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编制目录,进行分类清理。各镇(街道)也要在各自范围内对涉及计划生育事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清理。
(六)集中开展一次信访排查处理月活动。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我局将对近年来计划生育信访重点、难点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案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综合措施,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力争“案结事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一5月)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县人口计生局。要结合“阳光计生”、“诚心计生”、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实施阶段(2010年6月-8月)
各镇(街道)要按照本次活动所确定的6大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自查和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步骤,逐一实施,并将实施情况于8月底前报县人口计生局。
(三)总结和验收阶段(2010年9月-10月上旬)
对本次活动进行自查总结,规范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迎接省、市对我县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的检查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镇(街道)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要求上来,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专项活动的开展。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口计生局成立由朱潮美局长任组长,丁吉庆、祝彩芳、姚兴海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法科,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科学组织,务求实效。各镇(街道)要以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为目的,科学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弘扬典型。各镇(街道)要加大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结合“阳光计生”、“诚信计生”行动,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