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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诚信计生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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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诚信计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计生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法制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群众自治能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创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透明、诚信高效、文明和谐的人口计生环境,为完成“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任务,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一评比”(评比“十佳”乡镇、“十佳”村居)活动,力争到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全面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服务、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

分年度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40%的乡(镇)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2012年,全县60%的乡(镇)村实现诚信计生。

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三、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计生,坚持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依法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力;开展优质服务,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民主监督;在政府和广大育龄群众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代表政府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享有计划生育相关权力,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通过“双方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树立计划生育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开展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员会与本村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实现双方践诺,双方信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7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组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学习人口计生“一法三规”,学习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基层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乡镇要召开诚信计生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诚信计生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拟订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稳步实施推进。

(二)全面实施(8月1日—11月30日)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的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完善政务公开、阳光计生、服务证件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着力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提高效能,坚决制止和彻底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诚信计生推进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人口计生局将依据《诚信计生推进实施评估标准》,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并采取月上报、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评估等方式督促整体工作的推进,切实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诚信计生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乡镇、村(居),将在全县推广典型经验,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各单位要将制定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以及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将从今年开始,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抽查验收,并将抽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县。

五、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是“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领导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阵地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打造人口计生部门执法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3、坚持依法行政。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关键是依法行政。各地、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诚信计生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行政权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实行分类指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稳妥地推动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要在制定和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以及优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深化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提高人口计生整体水平;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要先行试点,逐步规范,稳步推进,在加强依法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5、完善利益导向。探索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建立完善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政策引导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一女户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