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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同志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的“四个加强”“六项重要任务”的要求与实质,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以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争创新家庭、培育新农民为主题,通过技术上帮扶、经济上资助、思想上教育、政治上培养等方式,把一批一般计生户培育成小康户、将小康户培育成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将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培育成党员干部户(以下简称“三培育”),促进全镇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
计划生育户“三培育”活动,以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整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三结合”、“幸福工程”、“阳光工程”、“巾帼建功”、“劳动力转移”等工作,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及措施,增加计生户的收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注重从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中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新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村级换届选举中,积极推荐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进入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充分发挥示范户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作用。2011年至2015年,从一般计生户中培育出300户小康户,从300户小康户中培育出100户示范户,从100户示范户中培育出30户以上的党员干部户。
“三培育”标准
1、小康户标准:热心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劳动年龄人口掌握一项以上的本领或实用技术,发展经济有项目、有门路,当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远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示范户标准:勤劳致富、生活富裕;身心健康、幸福感强;婚育观念文明进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重视子女培养教育;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家庭和谐,邻里关系良好。
3、党员干部户标准: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符合入党条件,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稳步推进。镇要成立计生户“三培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活动的开展,要把计生户“三培育”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规划,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三培育”活动措施,并做到与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三培育”活动纳入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培育”工作专题研究会,一次工作部署会,一次总结交流表彰会。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计生户“三培育”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组织、宣传、计生、卫生、农业、农业、共青团、妇联、金融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和这项活动的要求,找准结合点,制定具体措施,促进互联、互补、互动。计生办、计生协会是计生户“三培育”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做好活动的策划组织、摸底建档、跟踪指导、检查评估等具体工作。
3、建立制度精心培育。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驻村工作队长每年挂钩1-2户计生困难户或示范户,每月至少入户1次,了解挂钩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把“三培育”对象纳入镇直各部门年度计划培训的重点,每季度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安排由镇计生“三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部门协商确定,由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加强督查抓好落实。镇计生“三培育”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提出存在问题,研究部属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三培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村、各部门“三培育”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适时进行抽查,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到每月收集、汇总、通报一次。
5、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年底对各村、各部门及每个领导干部完成“三培育”工作任务的情况要进行考核评估,对“三培育”对象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并评选计生“三培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达标的小康户、发挥作用好的示范户和优秀党员干部户,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示范户给予授牌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复评,凡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