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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促进“十二五”规划落实的有力举措,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和市纪委《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准确把握在全市率先基本现代化的新内涵新要求,以促进我区“十二五”时期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资源环境、人才集聚、民生幸福、总量预期等6个方面26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0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遵循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督点,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必须按照“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和市纪委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重点围绕6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是否与国家、省、市和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产业结构调整是否以发展服务经济为主,“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总体要求能否顺利实施。“十二五”期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管理通胀预期及民生幸福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能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优化就业和创业环境,加强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否有序实施。扎实开展平安城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单位)、平安家庭四级联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区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到责任主体。安置房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建设主体、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十二五”期末,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000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之内,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全区平安社会指数达95%。(牵头部门:区房管局、区人社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政法委)
(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抢占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制高点、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和形成高端服务业品牌为主攻方向,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经费管理使用合规、有效;围绕优势产业主题,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围绕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低碳技术和科学普及等领域,建立重大专项监督审计制度。“十二五”期末,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达50%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5%,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500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四)节能减排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十二五”期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0%-15%,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以上,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达上级要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市规定水平。(牵头部门: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水利局)
(五)集聚人才引进培育落实情况。主要是加快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育,优化人才政策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十二五”期末,全区累计引进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不少于500名,海归创业团队不少于50个。(牵头部门:区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六)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十二五”期末,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年均下降5%。(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国土分局)
除上述6个方面外,将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适应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必须及时跟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督查工作的全方位、广覆盖。同时,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上级安排,今明两年,全区集中力量重点强化对上述6个方面的督查。
(二)传统检查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下派检查组集中检查,通过实地查阅文件账簿等传统检查方式加强督查。同时,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和实时监控,发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作用,提高监督检查的科技含量。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深化改革相结合。要在有序推进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可操作性强、体现监督检查特点、涵盖监督检查全过程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发挥督查工作的治本功能,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四)整改问题和严格执纪相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进度时间表,整改效果不好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同时,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开发区、各街道和区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组织力度,加大协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创新力度,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为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纪委牵头,成立了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发区、各街道及区相关部门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和开展监督检查的双重职责。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方式。每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必须承担主抓责任,尽快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和责任分工,重点安排好今明两年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并对中长期监督检查工作作出规划。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区纪委将把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调研,科学检查。监督检查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业振兴、环境保护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覆盖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及行业。在制定具体方案的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上级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使监督检查方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二篇
今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四大特色区”,打造“五大高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六个突出”,全面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
1、始终突出服务发展,全力保障重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的观念。查办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制定规章制度、推进各项改革举措,都着眼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与区委、区政府结构调整、有效投入、拆旧建新、城市长效管理、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的各项重大任务、中心工作相适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奔赴动迁等发展一线开展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保证政令畅通。二是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加强对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责任事故。三是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加强效能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的考核制度和推进机制,注重用工作实绩来评判作风建设的成效,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全面优化服务环境。
2、始终突出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入手,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治理过多过滥举办节庆活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廉政建设。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更好地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和政风热线工作。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纪检信访工作在大信访格局和“大调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注重研究和解决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的深层次原因,注重发挥纪检职能为群众谋利益,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3、始终突出清正廉洁,坚决查办各类案件。一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受贿和行贿行为。二是坚持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注意从大局、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法规办事,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体现整体效能,形成办案合力。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在排查案件线索、研究发案规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总结规律,建章立制,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
4、始终突出长效防腐,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原因,总结教训,防微杜渐。继续坚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采取综合措施,力求取得廉政教育的综合效果。把党风廉政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三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租赁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5、始终突出制度建设,探索推进成效评估。一是要把制度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省委提出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结合实际选择重点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认真落实《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体系》要求,全面推开制度建设评估工作。组建制度评估考核检查组,加强对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的成效评估,并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二是加快制度建设的进程。认真执行《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导目录》,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对权力有效监督的内控机制,突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预防控制、事中运行控制和事后救济控制,促进各项重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综合预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加强清欠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清收、规范、追缴等工作。
6、始终突出民主法治,深度监控权力运行。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公正用权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积极推行基层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三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的参与保障机制,扩大群众在党务公开、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参与程度,保证群众在广泛参与中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站在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站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1、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着眼发展、贴近发展,紧跟经济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实践中的新问题,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体现在又好又快发展的事业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惩治功能,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正确处理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时,注意保护党员干部谋发展、求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今年总体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我区实际,抓住主要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和工作创新。要抓住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在解决问题上求突破,切实把求真务实的作风体现到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中。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合法权利的能力,为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