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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镇党委、镇政府决定,2014年在全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企联动、共谋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围绕扶持企业发展,实现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环境优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镇三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制度(见附件2)和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办法(见附件3)。同时,探索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现服务企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工作原则
(一)立足本职,突出特色。结合本地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能,坚持主动作为,突出特点,抓住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企业活动。
(二)深入调研,创新服务。深入企业调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新服务的方式方法,努力搭建服务企业发展的平台。
(三)破解难题,推动落实。认真对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敢于承担责任,想方设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四)着眼长远,健全机制。以深化“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为重要载体,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帮助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及资金。抓住国家“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利时机,跟踪掌握政策信息,加大项目推荐力度,主动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争取最大量地列入上级项目资金盘子。(由镇经服中心、招商中心、科技办、财贸办、财政分局负责,黑体为牵头部门,下同)。
2.创新服务项目建设落实机制。对需要上级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报批的部门要提前介入,实行办事程序“直通车”制度,做到专人跟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由镇招商中心、经服中心、城建办、财贸办、国土分局、安监所、环保办负责)。
3.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在全镇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潜力大、发展愿望强的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实行重点帮扶、重点倾斜,促其做大做强,在谋划包装大项目上实现新突破。(由镇经服中心、招商中心、财贸办、财政分局负责)。
(二)加大资金帮扶力度
1.扩大金融资金供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表彰奖励政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提高工业贷款总量占比,新增贷款规模要确保用于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积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扩大信贷规模、引进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等工作。(由镇经服中心、招商中心、农服中心、财贸办、驻镇各金融机构负责)。
2.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上市、私募融资、场外交易等方式进行多元化、多渠道融资筹资。加强与市上市办、服务业办和金融办沟通合作力度,以招商选资促进企业间合作。(由镇经服中心、招商中心、财贸办、财政分局、驻镇各金融机构负责)。
3.推进银企合作。强化金融机构与骨干企业沟通机制。组织好政银企恳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高合同签约率和贷款资金额度。各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贷款要在利率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对产品有市场、讲信用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由镇经服中心、招商中心、财贸办、驻镇各金融机构负责)。
(三)积极落实各类鼓励政策
1.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充分落实上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税费减免和奖励扶持措施;增加企业技术改造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由镇经服中心、财政分局、科技办负责)。
2.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积极推行并完成清洁生产、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和节能改造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由镇经服中心、环保办、财政分局负责)。
3.提供政企沟通和人才智力支持。完善震泽镇领导干部挂钩八十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对企业家的表彰、奖励、培训和政治激励机制。(由镇经服中心、组织办、财贸办、科技办、劳保所负责)。
(四)加强机关效能和环境建设
1.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最大限度地精简许可事项,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行政许可项目,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由镇党政办负责)。
2.精简会议和文件。实行会议总量控制和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特别是减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数量。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由镇党政办负责)。
3.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企业报批、企业投诉、企业咨询和企业建议四大中心的功能,畅通沟通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做到企业正当诉求“零搁置”。(由镇纪委、党政办、经服中心、招商中心负责)。
(五)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度,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由镇安监所、工会负责)。
2.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确保企业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用工、税收缴纳、计划生育、土地利用和规划等方面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事件。(由镇经服中心、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办、劳保所、综治办、食药监所、卫生办、国土分局、计生所、城建办、工会负责)。
3.帮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支持企业苦练内功,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挖潜改造、技术革新、经营策略、品牌信誉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由镇经服中心、财贸办、工商分局负责)。
四、工作机制
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实行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和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镇党委、镇政府统筹指挥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实施。通过三套班子每月例会,明确各个时期的服务方向和重点,指导各牵头和责任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专项工作定期例会制度。由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负责召集,排查汇总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难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任务,细化责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由镇纪委依托企业投诉中心平台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企业服务组织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严肃追究牵头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以及社会各界都是“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的主体,要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的认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后金融危机时代给我镇经济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转变作风,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换位思考,真抓实干,在服务企业中树立新形象,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新业绩。
(二)配合联动,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作为重大任务,深入企业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排查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题,深刻剖析原因,要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宣传办要加强宣传报道,开辟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各地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典型做法。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通过媒体公开本部门的服务内容和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认真组织上报各类服务信息,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宣传好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