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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动员全镇上下进一步增强促进发展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确立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市交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特制定招商引资突击活动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招商引资突击活动全年分两个阶段,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及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突击活动期间,重点围绕信息收集、对外联络、客商考察、项目洽谈等工作抓好招商引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招商引资突击活动领导小组。由马红祥同志任组长,葛同华、倪宏如两同志任副组长,杨开涛、孟中华、高井红、陈富钧、张书健、葛达祥、于映来、姚鹤勇、杨玉凤、王寿华、陆荣华、陈海、朱俊方、孙兴元等十四位同志为成员。
(二)明确目标任务
在招商引资突击活动期内,每个村、单位、镇中层干部要引进一个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引进一个投资额8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责任人联系人员不少于20人,并要提供有价值信息1条以上。每个村在4月15日前将在外能人联系登记表报送至招商办.
(三)严格考核奖惩
①村、单位负责人(指一把手)、镇中层干部、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从工资中提取500元作为突击活动考核资金。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奖励2000元,并退回考核资金;提供有价值信息1条以上的退回考核资金,但不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没收考核资金。
②大项目(超过500万元以上)可以多人合作,如单独招商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5000-8000元奖励。
③活动期间,引进亿元以上的好项目、大项目,给引荐人的奖励按文件1.5倍至2倍执行。其它项目奖励仍按钓委发(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④村、单位可依照此文件要求制订本村、本单位具体考核意见。
⑤对参与项目的引荐人(不含主引荐人),完成任务按基本考核目标计算。
⑥领导小组将在5月底进行阶段考核、10月底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作为突击活动奖励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各单位及镇干部,需外出招商引资的,外出前对外要进行广泛细致的联络,收集到有价值的信息,并报镇领导小组集中会办、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招商要明确牵头负责人,制订详细的招商线路,确定具体的招商区域,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招商的效率。村、单位及镇干部可单独外出,同一区域可以联合外出,以增强突击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务实性。
2、外出招商引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镇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借机游山玩水,不得聚众赌博,不得进入违禁场所。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3、实行牵头负责人责任制。外出招商引资工作由明确的牵头负责人全权负责,其他人员要服从指挥,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牵头负责人的责任。
以上意见,希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