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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文卫科、价管站:
创建规范化收费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推进这一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等热点问题,以医疗和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为切入口,努力破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加大监管力度,实现长效化管理,逐步规范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收费政策透明到位、价格服务及时准确、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医患关系和谐融洽。
一是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价目公示牌进行升级改造,设立“药品价格公示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牌”、“举报咨询电话公示牌”,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码标价,使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一目了然,取信于民。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抑制就医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1)严格药品管理,规范进药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用材料必须有原始凭证,用药必须有处方。药品进、销、存帐簿统一实行电脑管理,帐物相符。经检查发现帐物不符的,不能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2)以乡镇卫生院为注册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药品配送机制,利用电脑网络实行门诊费用一次性收费清单制;(3)积极探索试行单病种、单药品限价制度,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实施药品零差率制度;(4)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备案制度。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体系。统一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价费明码标价制度》、《药品价格管理责任制度》、《医疗价格监督巡查制度》等制度,使社区医疗价格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区物价局和卫生局设立医疗价格投诉服务中心,镇、街办价管站设立医疗价格投诉站,聘请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医护人员和社区负责人、群众代表担任医疗价格监督员,使社区医疗卫生收费行为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同时,卫生、物价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卫生部门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格,直至吊销其行医执照。
三、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9月15日)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医疗卫生及收费情况,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阶段(9月16月至10月31日)
建立价格服务网络,形成较为完整的医疗价格监督体系;健全价格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医疗价格服务有章可循;严格价费公示制度,在医疗过程中主动为患者提供医疗价格服务;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层层建立价格咨询和投诉平台,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价格纠纷。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创建工作进行巡查,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先进、药品和服务项目收费规范的总体目标。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镇(街道)文卫科、价管站要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要把创建工作上升到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惠及民众的高度,主动争取领导支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物价局、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各镇(街道)文卫科、价管站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各镇(街道)要突出规范明码标价、规范进药渠道和规范制度建设这个重点,按照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实效。
4、建章立制,健全网络。各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层层建立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费行为,提升社区卫生价格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