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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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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作意见

机关各部门,旅游度假区管理处、科教产业园管理处,各社区、场圃,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决定在山水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奉献爱心,互助互济”为主题,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乐善好施、行善积德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唤起和激发社会各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关爱广大困难群众,为建设和谐山水城、幸福山水城作出贡献。

二、捐赠对象:

机关各部门、各管理处、各社区、各事业单位中的所有干部和职工。

三、捐赠标准:

提倡有固定收入的全体公职人员和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或节省的支出。倡议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含副处)实职捐500元以上,科级(含副科)捐300元以上,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学校教师)捐200元以上。各社区按机关人员执行。

四、捐赠时间:

2010年12月上旬全面启动,2010年12月底结束。

五、捐赠方法:

以部门、管理处、社区、单位代收个人捐款(学校统一由区教育局负责代收),统一交财政审计局。

六、捐款用途:

全部上交区慈善基金会,用于2011年区春节“送温暖”扶贫帮困活动。

七、活动要求: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社会救助、解决群众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的高度,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人人参与;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部门、管理处、社区、单位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所捐善款交至山水城财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