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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增产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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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增产活动工作意见

2012年是省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工作推进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水稻高产增效技术普及化,切实增强全市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提升科技进步和技术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水稻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惠农政策落实,以创建水稻高产村为抓手,集中资源,夯实基础,整村推进;以建设标准粮田为基础,开展专业化服务为手段,普及机械化栽插方式为核心技术,实行品种良种化、施肥配方化、植保无公害化、作业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推进水稻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达到大面积平衡高产增效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1.高产村与示范方规模:全市建设高产村51个,面积12万亩,重点建设5个万亩示范区,每个高产村建设1个千亩核心片、1个百亩攻关方。

2.产量指标:高产村单产650公斤,千亩片单产700公斤,百亩方单产750公斤,亩效益500元以上;万亩区单产650公斤,争取700公斤。

3.主推品种:武运粳23、武运粳19,每个示范方原则上只用一个品种。

4.主推技术:高产村机械化插秧比例90%以上,千亩片、百亩方100%;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应用率100%;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专用复合肥)应用率100%;麦草全量还田应用率80%;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率100%。

5.专业化服务:高产村要建立“五有”农机服务专业化组织(有技术规程、有服务手段、有服务标准、有服务合同、有服务档案),开展“六统一”服务(统一机收耕作、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施肥、统一植保、统一管水),统一植保与统一管水服务率达70%以上。

6.产业化经营:主动与稻米加工龙头企业衔接,吸引龙头企业参与高产村建设,积极开展订单种植,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农民种粮效益;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等优质水稻产品,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粮农协会等经营模式,打造精品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财政局、科技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同时,成立以市农林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专家组,成员由作栽站、植保站、种子站、土肥站、农机化推广站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作栽站。

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各高产村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科学分工,明确职责。

2.集中投入,大力扶持

部、省级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高产村,在土地整理、标准粮田建设、机插商品化育供秧示范点建设、全程机械化工程、科技入户工程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部、省级高产创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万亩示范区。市级财政和农林局投入专项资金,奖励(以奖代补)高产村达标单位和百亩方竞赛优胜单位。同时,各镇、村也要积极用足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提高建设标准。

3.责任考核,项目管理

高产村建设任务下达到各镇(区),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高产村建设采取“立项申请、论证、批准、签订合同、实施、督查、评价验收、表彰奖励”的管理程序,规范运作。各镇(区)和农林部门要加强创建活动指导,保证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高产增效创建目标。同时,市将制定高产增效创建评价和奖励办法,实行“重奖A级万亩区,高产村达标奖励,百亩方评定等级奖”的激励机制。

四、工作要求

1.申报要求。各镇(区)农服站填写《市水稻高产村创建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交至市农林局作栽站。

2.制定实施方案。各镇(区)农服站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要落实责任制,每个示范点要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明确具体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把创建田块落实到农户,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实施方案要尽可能细化,制定高产增效创建过程的工作月历表,具有可操作性。

3.科学选择示范区。实施村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好中选优;示范方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选择农田基础好、生态环境优越、交通便捷、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有较健全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专业化育秧、机插秧、专业化植保服务已有较好基础,且集中连片的区域实施。示范方选择要与已实施的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等项目相结合。

4.建立示范方创建工作档案。对有关示范方建设的文件、技术意见、资金投入管理、阶段性措施、工作进展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示范方涉及到的农户要逐户登记造册,对示范方专业化服务、技术明白纸到户、关键农事操作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阶段性检查和考核验收。每个高产村选择10个农户代表,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每个百亩方确定5块苗情观测田,有专人负责,按时查苗记载。

5.测产验收。作物成熟收获前,市将按照点上测产和面上测产相结合、典型(高产典型)测产和分级测产相结合、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相结合、各镇自测和农林局抽测相结合,对每一个高产村和百亩方进行测产验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加强宣传与总结交流。高产村要建立标识明显的示范标牌,注明示范地点、面积规模、产量目标、种植品种、主推技术、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便于周边农技人员和农户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提高辐射带动效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高产增效创建工作进行深入总结,从技术路线、工作方法、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总结交流,为今后更大规模实施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推进全市高产技术普及化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