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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质量兴省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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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质量兴省活动工作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质量兴省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加快我省质量振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巩固深化质量兴省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作联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机制,为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不断加强,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位次进入全国前15位;培育省质量管理奖企业30个,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70个,中国驰名商标60件,省著名商标800件,省名牌产品500个;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重点工业产品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1以质量促进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全省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石化等重点领域的主要产品90%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农产品深加工等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提升,新建国家质检中心3—5个;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0个;新增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产品1000个以上;培育一批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领域国内知名品牌。

2以质量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装备制造、冶金、建材、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品牌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传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90%以上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等体系认证,100%通过相关领域强制专业性认证,80%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

3以质量促进特色资源产业大力发展。建立和完善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林木、镍、钼、镁、人参、梅花鹿、林蛙、矿泉水、硅藻土、油页岩等产业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到2015年,新制定相关地方标准50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产品20个,地理标志商标30件。

4以质量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持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轨道客车、非粮生物化工、碳纤维、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5以质量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l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档案;食品经营者l00%取得相应资质,l00%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经营的食品100%进行销前报备;县级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食品抽检合格率、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得到稳步提升。

(二)工程质量目标。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到2015年,全省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到2015年,全省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1个、省土木工程奖15项。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交通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工程中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智能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到2015年,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全省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八景”品牌建设,确立5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特色服务品牌。到2015年,完成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300项;培育100个精品服务项目暨服务品牌企业;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行业综合顾客(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铁路、交通、民航、电讯、旅游、住宿餐饮、金融、保险、商业、信息咨询等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医疗机构通过医院等级评审。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重点培育大岭和范家屯汽车物流园区、银行、信用担保投资公司等在内的50个具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商贸流通业、家政服务业、房地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顾客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创建2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育“大姐”、“保安”等在内的40个精品服务项目。

3特色服务业质量明显增强。围绕长白山、松花湖、延边朝鲜族风俗风情园、伪满皇宫、向海国家自然保护区、查干湖、净月潭、北大湖、莲花山等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旅游业精品服务项目10个。建立文化产业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创意产业、动漫产业、数字出版产业等文化产业地方标准25项。

(四)环境质量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15年,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我省得到全面推广,节能环保型产品得到普遍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能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全省能源节约标准、计量、统计、监测、考核和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5年累计下降16%。节水、节材、节地取得明显效果,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2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治理全面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达到70%以上。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92天,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保障区域质量安全、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本地区创造良好的质量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大力推进质量振兴活动,不断拓展和丰富质量兴市(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内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扶持一批名优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强宏观质量理论的应用研究,完善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和评价体系,建立质量竞争力指数分析评价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在全省形成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和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要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以及QC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制,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扶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等措施,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快石油机械、换热器、有机化工等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根据我省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需要,有计划建设一批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加强食品、农产品的微生物和有毒有害检验项目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加强现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形成以各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技术设施先进、各具专业特长、密切协作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为推进质量振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科学确定监督抽查产品种类,扩大抽查覆盖面,并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产品和商品的抽检力度,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发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重典治乱,加大对制假售假、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对农资、建材、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食品和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实时查询;加强质量信用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建立质量信用分类等级,并实施分类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测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积极开通便捷、快速的产品质量投诉和维权通道,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经营者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实现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全面提高。

(六)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省标准化战略纲要》,建设五大体系,实施五大工程。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畜牧水产业攻坚计划等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百强企业”培育计划等项目,加快工业标准体系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镁、镍、人参、鹿、林蛙等产业为重点,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服务业发展,以现代物流、旅游、会展、文化、商贸流通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加快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技术标准提升工程,通过标准科研、标准创新、采标引导,提升标准整体水平;实施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实施标准化示范引领工程,通过开展农业、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业和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落实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专家库,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标准化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七)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布局,制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特色资源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品牌培育规划;完善品牌战略推进机制、激励机制、保护机制、创新机制、约束机制等五大保障机制;打造工业品牌、农业品牌、服务业品牌、传统品牌、特色品牌等五大优势品牌。不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品牌信息、品牌宣传与推介;积极支持品牌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资金;鼓励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省名牌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奖项;鼓励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授权经营,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跨国投融资、跨国并购,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及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努力壮大一批我省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八)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工程领域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大工程建设和住房领域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度;开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系统,建立网络化监管机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把住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九)促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富裕百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服务业质量,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金融、保险业要从推进服务标准化入手,提高金融、保险服务水平;现代物流业要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培训教育机构要针对素质教育,建立绿色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酒店业要通过分等定级等措施,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信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医疗卫生业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证医疗安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商贸流通业要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不断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十)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以计量检测体系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生态”建设。大力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加大节水、节能、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等一批节能减排标准;构建能源计量检测体系,推进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民用水、电、气、热“四表”监管;构建节能产品认证体系,对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活动;构建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制定节能减排评价标准,加强对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审查和监督,杜绝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质量兴省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省活动。

(二)加强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目标考核。健全质量兴省活动目标考核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定质量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各主管部门要制订本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和工作扶持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经费投入,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质量兴省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企业也要加大对提高质量、结构调整和新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确保自身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质量管理、标准化等课程,为社会培养质量管理专门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质量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

(五)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宣传。积极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及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常识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兴省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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