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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县关于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的意见精神和总体部署,结合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政法综治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以“进村入户、助推发展、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化平安创建,以“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以行政村和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确保工业区(马鞍镇)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排查掌握各种可能引发信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尽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1、集中力量排查矛盾纠纷。深入排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中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一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等领域中的矛盾纠纷;二是在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及各类上访群众为重点,加强排查。
2、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体系。对于普遍性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定一包”,即定牵头(责任)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包调处,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同时,有条理地落实工作措施,防止矛盾堆积、激化。对各类重点人员,要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法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二)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强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以集镇、流动人口集聚区等治安复杂地区为重点,扎实开展治安大排查活动,尽早发现问题隐患。对于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要逐一登记备案,并录入基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认真研究制订整治方案,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活动;三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镇、村关键卡口和重要部位实现监控全覆盖,切实提升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综治委各专项工作组工作优势,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校园特别是校车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将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把网格划分好、把团队组建好、把机制运行好、把作用发挥好,把服务落实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覆盖到各个角落。积极探索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组团”中来,强化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法律服务、交通安全、消防宣传等职能,将各项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村居、企业及家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将流动人口纳入网格管理体系,构建一张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运作正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路,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及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联防”、“十户联防”网络平台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方法步骤与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部署,此次专项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中旬开始,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经过5个月时间的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阶段:再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巩固成果,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结束。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基本任务与工作重点,将“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纳入当地、本部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对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调研指导,定期分析形势,着力解决难题。
(二)确定方案,精心组织。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地方与部门实际,研究制订活动方案,及时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与大走访活动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委(镇)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委(镇)综治办牵头协调,整合综治、公安、信访、司法、安全生产等人员力量,落实好具体工作。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任务,确定专人负责,以村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积极落实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各项措施。
(三)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形势研判、分工负责、联络沟通、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制度。委(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详细登记村、企、特殊人员相关信息及领导包案落实情况,按照“一村(企)一表、一事(案)一表”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基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化解。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委(镇)将把“两排查一促进”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对未认真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严肃查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