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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街道(镇)物业站,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明社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区物业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物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全市物业行业深入开展“文明物业”创建活动方案》文件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区物业服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文明物业不但是推动我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营造优美人居环境的有效举措,而且是“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净化美化、共创和谐”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我区将以争创文明物业“优胜杯”竞赛活动为重要载体,结合我区物业服务实际,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扎实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文明物业,共创和谐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本次“文明物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物业行业“文明物业”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局长施宇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副局长王闰清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物业办、各街道(镇)物业站负责人组成。
四、活动范围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范围包括区所有物业服务小区,参加对象为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和全体业主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五、创建内容
创建活动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突出“文明物业,共建和谐”的主题,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交流,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创文明。在创建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文明素质
1.围绕建设文明物业小区的要求,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并实行培训考核。培训分两级实施,一级培训由区物业办组织,培训对象为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小区管理处主任和安保负责人,每月一期;二级培训由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培训对象为企业所有物业从业人员,每月两期,区物业办将对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期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报区物业办备案,区物业办将考核情况记入企业考核档案,并作为区示范(优秀)住宅小区考评组成部分。
2.完善企业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有文明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3.开展“我为文明物业献一策”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全面激发职工参与文明物业创建活动的热情,对好的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全区推广。
4.在各物业服务小区设立“文明物业”宣传栏,加强“文明物业”创建活动宣传。
(二)优化小区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1.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小区内部环境管理,重点加强对小区内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的管理工作。由各街道(镇)物业站组织辖区房管、城管、规划、环保、消防和公安等职能部门或派出机构对住宅小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小区内违章搭建、破坏绿化、消防设施损坏、堵塞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组织进行专项整治。
2.积极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问询、质疑和投诉等,建立高效的投拆、回访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保证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和房屋管理、维修、养护及时,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灾演练,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小区无安全事故发生。
4.卫生设备完善,运用正确引导管理方式,共同创建洁净小区环境。环卫设施完备,卫生区域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三)加快推进物业联动平台建设,共创文明和谐物业
1.建立区物业办、街道(镇)物业站、社区(村)共同参与的物业“三级联动”建设平台,定期召开共建联席会议。区级联席会议由区物业办牵头,区房管、城管、规划、环保、消防和公安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物业站参加,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并协调解决综合性问题;街道级联席会议由各街道(镇)物业站牵头,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及时解决辖区住宅小区存在难题;而社区联席会议则以“周周碰头、月月议事”的方式,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牵头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物业经理、社区民警、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等参加,化解小区内各种矛盾和纠纷。
2.加快推动“和谐物业促进会”在全区的建设。以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和谐物业促进会”为标杆,在区内各住宅小区成立联系社区、物业、业主的纽带—“和谐物业促进会”,作为物业服务所有参与方的沟通平台,着力解决物业服务基层存在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沟通和交流,为创建和谐物业打下坚实基础。
(四)大力开展文明物业和谐促进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1.各物业小区服务企业需做到以下“四个一”:分发一封公开信,向业主介绍物业服务情况、服务内容等;设立一个意见箱,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开展一次参观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和业主代表参观物业服务情况;聘请一名协调员,收集业主建议意见,协调各类矛盾和问题。
2.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联谊活动、便民利民活动和帮困结对活动,积极为社区(村)和业主排忧解难。
3.为践行文明物业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物业服务人员的优势,组建一支物业服务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员和困难群众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周为小区孤寡老人、伤残人士、困难家庭提供志愿服务,为我市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性志愿活动,努力打造物业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品牌。
(五)大力开展文明物业优胜小区评比行动
1.根据《市文明物业优胜小区(星级小区)评定标准》,由各街道(镇)物业站组织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进行考评,对于达到优胜小区标准的住宅小区报区物业办,最终由区物业办组织区级考评,根据评定结果进行授牌和奖励。
2.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积极参与文明物业优胜小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活动,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对照先进找差距,努力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3.对“文明物业”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联合考核,评选表彰文明物业优胜小区,评选结果纳入区物业信用评价体系。
六、活动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
1.制定活动方案;
2.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文明物业”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7月-8月)
1.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各自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7月15日前);
2.各街道(镇)物业站组织开展文明物业标准化管理检查(7月25日前);
3.区物业办开展各物业服务小区文明物业检查督查工作(8月5日前);
4.迎接市物业主管部门检查督查工作(7月—8月)。
(三)检查巩固阶段(9月—10月)
对前期工作成果进行“回头看”,巩固取得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9月—10月)。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2月)
1.制订物业行业优胜小区创建计划,积极开展优胜小区创建活动(11月份);
2.对文明物业创建小区进行检查考核,并汇总上报(11月—12月)。
七、活动要求:
(一)各街道(镇)物业站要重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工作措施。
(二)各街道(镇)物业站,加强对各物业服务小区开展“文明物业”主题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亲自到小区一线进行指导督查,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文明物业”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需制订本单位、本小区的活动实施细则,落实人员、资金,本次活动与日常物业服务工作要相结合,实施常态化管理。
(四)各街道(镇)物业站要根据《市文明物业优胜小区评选标准》组织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评选文明物业优胜小区的重要依据,评分表应在文明物业优胜小区考核时报区物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