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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切实推动我县“五大”活动深入开展,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五大”活动领导小组,县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长杨建忠任组长,教育、安监、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收集各部门“五大”活动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制定并落实不同阶段工作推进措施,撰写、报送“五大”活动工作材料和编发工作信息,统计“五大”活动相关数据,统筹组织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五大”活动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县、乡划分两级排查整治网格,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联合相关部门逐个网格、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同时,量化乡镇网格的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具体排查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分片包干。
2、发动重点行业系统自查。“七城会”期间,教育、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9家重点行业系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3、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受理中心,明确受理中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公告等长效机制,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工作良性发展,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扎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与公告工作。“七城会”前,重大火灾隐患要整改销案。
5、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1到2个消防管理“明白人”和建设消防设施“明白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通过县消防大队组织的达标验收;组织已达标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逐步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健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签订和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情况,并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七城会”前,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必须签订维保协议。对签订虚假协议和不按协议落实维护保养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口,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推动建设、安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突出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高度重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确保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全部应用系统,社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全部建立,网上执法案卷质量全面提高。2011年10月底前和2012年10月底前,公安派出所协助公安消防大队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同时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登记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对消防监督执法动态进行跟踪。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9、大力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精神,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手机报等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县公安局联合县委宣传部、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7部门开展《纲要》宣贯活动,推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宣传部门工作范畴,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建党90周年、“七城会”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固定专题栏目,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在主流媒体上公布、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1、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各级党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在社区聘任消防宣传员,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利用假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农村推广订立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开展消防安全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围绕“七城会”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2、扎实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分批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
13、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在11月底之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1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严格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1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对所有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由县消防大队登记,报请市消防支队进行培训。并在今年底,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40%;2012年,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同时,积极依托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1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17、谋划《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贯工作。县政府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8、深化全员执勤岗位练兵和创建“铁军中队”活动。按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打造消防铁军”比武竞赛方案》及《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全员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攻坚组队员的复训、考核、集训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省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创建达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构建“人才队伍、灭火救援、信息通信、执勤训练、装备保障、精神培育”六大铁军中队建设体系。借鉴共青城“铁军中队”创建达标试点经验。
19、深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县公安消防大(中)队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年内,完成1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并邀请县有关领导参观;中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10次。抓好石油化工场所实战测试演练活动,对辖区石油化工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和物资分布情况,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测试演练。
22、加大训练设施建设力度。10月前,消防大队要按100%的比例完成攻坚组器材装备配备任务。年内,消防大队要按照简便适用的原则,配齐百米梯次进攻操、攻坚技巧、救助技术综合操、消防障碍科目等训练科目必备的独木桥、地笼、结绳架、枞林、高障、低障、五步桩、锤箱等训练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是下半年消防工作重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健全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建立专版、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在全县形成开展“五大”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要组织治安、消防、警务督察等部门,定期开展“五大”活动专项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严格实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对未依法履行工作责任或执法不到位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部门“五大”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大队要每日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执法情况和社会单位信息,派出所每月上报消防安全检查信息和社会单位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