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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是实现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县统一部署,乡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乡开展争创和谐平安村活动,现就争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升平安创建整体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对平安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把平安建设作为任期目标之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2、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不断加强基层的管理能力。整合基层力量,实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实施全面普法教育规划,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犯罪。
3、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努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健全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
4、强化治安防范。实行人防、物防、技防并举,加强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城乡结合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
5、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报道平安建设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使平安建设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三、创建标准
1、社会持续稳定。连续两年没有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问题,没有发生“”等邪教组织人员赴京赴省滋事、在当地聚集闹事等非法活动,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事件。
2、治安秩序良好。当年刑事发案和人口犯罪率低于全乡平均水平;没有发生流氓恶势力犯罪和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
3、群防群治队伍健全,管理规范。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4、严打整治有效。能有力配合乡综治办、派出所开展严打斗争。治安混乱地区面貌明显改观,“黄赌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5、综治工作先进。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乡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6、人民群众满意。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连续两年超过全县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