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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机关各办(线、所、中心)、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进一步巩固前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联动、突出重点、转型提升、合力推进”的要求,以卫生保洁为重点,坚持“点、线、面”结合,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群众关注、严重影响街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1、整治范围:街道主要道路两侧、河道、农贸市场、畜禽养殖场、农村厕所、街道城建区(集镇)、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村公共场所等。
2、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辖内道路两侧达到雨水排水通畅,路面无大面积积水;实行动态保洁,路面干净,绿化地整洁,两侧店面整齐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张贴现象;河道水面无漂浮物,建成区(集镇)、各村整治达到排水通畅,有长效保洁队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实现动态保洁;实行垃圾桶(袋)装化,垃圾封闭式收集,道路整洁平整,彻底消灭城乡结合部和保洁责任区连接点的卫生死角;农村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落实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的改造和整治,新建的公厕必须远离河道和饮用水源区,并实行统一的三格式处理;对已有的公厕,要加强日常管护,及时做好动态保洁。由街道社务一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村配合整治。
2、进一步落实河道水面保洁责任制,加强对河道保洁队伍的管理、监督和考评,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和障碍物,岸坡无堆积垃圾;严格禁止在村庄居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养殖业,加大禁养区内禽畜养殖的取缔力度。由街道农经办负责,相关村配合整治。
3、进一步提升街道农贸市场和村级农贸市场的设施建设,落实动态保洁和管理责任,做到商品摆放有序,车辆停放整齐,道路畅通,无乱堆放、乱占道等现象;切实加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动态保洁,做到市场内外无存积和裸露垃圾、无污水外溢等现象。由街道工贸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村配合整治。
(二)加强道路两侧环境管理
1、拆除违法搭建的各类房屋、摊棚和围墙等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取缔各类路边交易市场和无维修场地的路边车辆修理店。
3、取缔各类路边废旧物品收购点,整治其它影响环境形象情形。
由街道城建城管办负责,相关部门及有关村配合整治。
(三)加强整治“一跨六乱”现象
1、“一跨”跨门营业: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的行为。
2、“六乱”:
(1)乱设摊。擅自占用人行道、桥梁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为。
(2)乱吊挂。不准在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衣物等行为。
(3)乱堆放。不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
(4)乱停放。不准在各类市场门口车辆乱停放,人行道上“三车”乱停放,工地门口工程运输车乱停放等行为。
(5)乱搭建。违反规划、市容规定的乱搭乱建行为。
(6)乱倾倒。不准乱倒垃圾、渣土、泥浆、乱排污水、工程运输车辆发生滴漏撒场行为。
由街道城建城管办负责,相关部门及有关村配合整治。
(四)加强市民素质教育
1、发挥道德模范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2、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具体的文明行为规范做起,自觉实践文明言行,提高文明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做文明崇德人”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0月15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会精神及本街道的实际和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方案),整治标准和工作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10月16日—12月底)。按照整治实施意见和整治重点,对照整治标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采取综合性工作措施,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完善效果,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3、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月1日—1月15日)。根据本意见的具体要求,街道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效果逐项检查,迎接市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办公室对我街道环境大提升专项活动工作情况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街道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玉红任组长,钱彩芬、应立清、吴琴芬任副组长,卢杰、徐岳柱、倪灿淼、郑银荣、郑云挺、熊姚军、陈鹤亮、唐海娟、俞特科、陆建波、陈军方、周建亮、周豪杰、沈建立、沈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务一办,徐岳柱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村成立专门班子,把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明确职责分工。机关各办(线、所、中心)、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和各自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对城乡结合和各村保洁责任区连接点的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确保此次环境整治和今后日常保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村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方案,狠抓活动落实。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必须亲自挂帅,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从身边做起,带领群众清除垃圾、清洁家园。
3、加大氛围营造。各村要及时向群众传达街道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利用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发放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黑板报、健康宣传栏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引导广大农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4、强化考核督导。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积极主动、群众参与度高的村,街道将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将此次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街道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督查,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分阶段逐村进行考核验收。
5、做好总结表彰。强化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各项管理,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对此次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整洁优美村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村限期整改。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村一律取消相关先进和各类荣誉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