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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城镇居住环境,着力构建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格局,加快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围绕“洁净城镇、美丽乡村”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村(居)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彻底改善村(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优化城镇、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品位为主要目标,广泛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加快环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二、考核对象及重点内容
1、对象:全镇20个村(居)(江居只检查不考核)。
2、内容:保洁责任落实情况、环卫设施配备情况、路面保洁情况、墙面保洁情况、河面保洁情况、公厕保洁情况、垃圾箱保洁情况、生活建筑垃圾堆放情况、绿化带养护保洁情况、乱搭乱建占道情况、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情况、干部巡查情况。
三、考核方法与组织
1、考核方法:村(居)考核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以日常考核和督查暗访相结合,以考核细则为依据,内容进行量化细化,严格按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详见附表一)。
2、考核组织:镇政府将每月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干部、村干部等不定期进行考核。
四、考核奖惩
1、设立专项补助资金。镇政府按各村(居)户籍人口人均安排100元/年的环境卫生专项奖补资金,根据每月考核评分,分四个季度予以补助,对月考核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居)全额予以补助,月考核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村(居)待整改完成后给予90%补助,80分以下的待整改后给予70%补助。每季度初公布上季度考核结果并兑现补助金。对于月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的村(居),向县农办推荐参加示范村和优胜村的评选。
2、考核与岗位责任制挂钩。月度考核列末五位的村(居),扣除当月村(居)主职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奖500元;年度考核与村(居)年终环境卫生岗位责任制挂钩,年度总分考核列前5位的村(居)各升2分,年度位列末5位的村(居)各扣2分;在县级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村(居),每次扣1分,同时取消本季度推荐县优胜村和示范村评选的资格。
五、工作机制
1、落实村(居)保洁岗位责任制。合理划分村(居)保洁范围,每个保洁范围分别落实地面保洁员、墙面保洁员、河面保洁员、绿化养护员、垃圾清运员、垃圾箱保洁员、公厕保洁员、责任村干部、义务监督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落实保洁岗位职责及考核要求,并在醒目处张榜公布(详见附表二)。对未建立保洁岗位责任制的村(居),月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亮红灯”。
2、开展洁美村(居)竞赛。在镇政府醒目位置设置洁美村(居)竞赛排行榜,建立月度竞赛亮灯制。对90分以上村(居)“亮绿灯”表彰,80-90分“亮黄灯”警示,80分以下“亮红灯”整改,每月上墙公布考核结果并张贴考核过程中拍摄的问题彩照,待整改到位后移除彩照。同时开展最美(最差)村道、最洁(最差)公厕、最清(最差)河面、最靓(最差)村景、最佳(最差)庭院的评比公示活动。
3、建立日常巡查监督机制。结合“数字城管”进杨汛桥工作,建立以镇新农村建设办、驻村指导员(助理员)、城监队员、村干部、义务监督员为主体的巡查网络。新农村办工作人员分组分片开展周巡查,驻村干部每周两次巡查,城监队员按照分组协助巡查,村责任干部每日巡查,村义务监督员开展日常督查。在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对列入考评奖惩的及时予以奖惩。
4、建立公共舆论监督机制。镇广电站、《杨汛桥报》及时对每月评选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对各村(居)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以专栏形式进行曝光,对示范优胜村(居)以专题形式予以表扬。同时设立环境卫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六、组织领导
镇对各村(居)考核工作由镇新农村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一月一检查考核、一月一通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