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村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范文

村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村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村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更好地保护水乡传统风貌,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现根据年度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就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着眼于满足群众环境需求,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改变农村整体面貌,真正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要求,认真抓好垃圾出村、出镇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机制,在钱清镇、安昌镇、夏履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试点工作基础上,在面上推广,全县70%以上的镇(街道)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处理,逐步实现日常保洁由专人保洁向专业保洁转化。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户改厕、村建池、镇进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进程。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农村生活污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农村重要饮用水源地及平水江、上灶江及三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村治理,年内各镇(街道)至少完成2个村的整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县有三分之一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提升农村卫生改厕水平,积极普及水冲式卫生公厕,加快农村小型集中公厕改造步伐,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县农村小型集中公厕得到全面升级改造,水冲式公厕率达到90%以上。

3、河道环境整治。按照县“清水工程”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河沟池塘的疏浚整治。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主要流域的水质在原来的基础上至少提升1个标准。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1)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加快镇(街道)环卫设施建设,三年内全面完成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建立镇(街道)垃圾中转站、村垃圾集中收集点和垃圾箱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中转运输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

(2)加强重点区域的整治。切实抓好“十路三河”沿线、景区周围、集镇周边、饮用水水库源头等重点区域和敏感地区的环境整治,确保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镇村环卫队伍建设,配足配好卫生保洁人员。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机制,逐步实现日常保洁由专人保洁向专业保洁转化。

(4)落实长效保洁机制。从第二季度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全面清理村内成堆陈年垃圾。实行“门前三包”,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村村结合部、绿化带、沟渠、公路沿线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到村内堆积物的集中有序堆放。

(5)强化检查考核。建立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每季检查通报制度,重点通报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结算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1)编制治理规划。年内各镇(街道)要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及年度治理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2)推进生活污水处理。镇(街道)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两年内全部纳入统一管网外排处理。按照年度治理计划,扎实推进省、市级示范村、已整治村和待整治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今年,各镇(街道)至少有2个村整体推进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3)加快卫生改厕。积极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加快卫生改厕步伐。今年完成5000户的卫生改厕任务,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3、加强河道漂浮物整治。

具体工作措施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县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横幅等宣传工具,采取多样化、有针对性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提高群众的环境卫生和文明意识,增强公共卫生观念和保洁的自觉性、主动性。

3、强化考核,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中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农村河道漂浮物整治由县“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以奖促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