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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商务区管委会,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区生态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锡山实际,现对2012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导向,遵循“以人为本、低碳生态、统筹协调”原则,全面提高造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乡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更加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目标,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确定2012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主要目标为: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000亩(其中成片林3000亩),林木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建成区新增绿地14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达到5平方米,着力抓好一批环境绿化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人居环境面貌。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绿化统筹规划。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编制完成《锡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确保全区林地总量适度增加、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征占用林地规模得到严格控制。强化“节地、节水、节财”等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切实防止高价设计、高价买绿、高价建绿、高价养绿,做到用最小的资源成本换取最大的绿化效果。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大力推进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在节约土地资源的同时增加绿化量、增强绿视率,改善城市俯瞰景观,提高绿化综合效益。坚持植物多样性和乡土性原则,合理选用乡土植物品种,强化生物防治技术,维护并提高生物多样性。加快改善我区“低矮灌木较多、高大乔木不足”的现象,在道路两旁多种乔木,在公园、山坡等景点增加彩色树种,在居民小区提高落叶树种和庭院树种比例。
(二)着力抓好绿化工程建设。结合锡东新城建设和交通体系构建、重点河湖生态治理,切实加大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营造以防护林为主体,城镇公园、湿地公园、公共游园为节点的绿色生态屏障,积极打造全区生态走廊和景观绿廊,为促进绿化生态资源快速增长提供坚实基础。加快推进道路绿化,实施上马墩路、东亭路北延、育才路、锦旺路、芙蓉三路西延、横一(二)路、胶阳中路、和祥路以及环湖东路、尤沈路、春笋路、商盛路、联结路、安泰一路等新建或改建道路配套绿化工程,确保道路绿化面积1000亩以上。加快推进河湖绿化,实施长流河生态绿地、春雷桥头生态绿地、宛山荡湿地修复以及半夜浜绿化等河道环境整治工程,确保全区河湖绿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公园绿化,实施隆亭公园、映月湖中央公园、泉山文化公园、东港市民公园以及九里河风光带建设工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区镇村三级公园(游园)生态绿地系统。加快推进农田林网绿化,做到防护林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三)着力抓好绿化创建活动。深入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积极组织推进义务植树、单位绿化和绿色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突出村庄(居住区)、庭院、厂区、单位和“四旁”、“四沿”绿化,落实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大力开展“认建”、“认养”、“冠名”以及“市民林”、“爱心林”、“小记者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民义务植树30万株以上,义务植树考核率达到90%以上,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含以资代劳)不低于80%。结合开发区科创园、配套产业园区以及生物农业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绿化建设,提升环境承载能力。新建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安置小区要合理规划配置绿地,确保绿化指标达到要求,老单位、老新村要因地制宜提高绿化体量和水平。对照创建标准,加强组织发动,确保完成创建市级森林镇1个、森林村17个以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各1个。
(四)着力抓好绿化产业发展。按照“在生态建设中发挥产业功能,在产业发展中提升生态效益”的原则,结合“一村一园、一村一品”提升工程,依托各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在东港地区发展红豆杉500亩以上,在羊尖、鹅湖、锡北、东港等地发展乡土树种、色叶树种及园林景观苗木基地700亩以上,在斗山地区以及沿锡虞路、锡太路、望虞河地区发展优质茶叶以及葡萄、梨、水蜜桃等时令果品产业800亩以上,真正形成社会得绿、农民得利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因地制宜培育非木质利用类新兴产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休闲观光等林业三产,切实发挥林业产业的综合效益。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规范林权流转,探索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融资渠道。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灵活的经营机制,促进各种社会经济成分以多种形式参与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和林业产业适度规模开发。
(五)着力抓好绿化保护管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审计制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控制。加强养护管理,完善绿化养护市场化运行机制,强化对绿色通道、公园等重点工程绿地以及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和古树名木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专业绿化植树成活率95%以上。加强抚育管理,采取补植、封育、间伐以及树种更替和模式优化等手段,完成沪宁高速、312国道等绿色通道以及山区生态公益林的抚育改造5950亩以上。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火源管理以及责任制度建设等关键环节,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尽责率达到100%,同时要强化松材线虫、桔小实蝇等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治,全面清理松材线虫病死树,切实控制危害蔓延。加强执法管理,严格采伐限额管理,依法查处毁林毁绿行为,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砍伐和移栽树木数量的控制和跟踪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把城乡绿化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纳入到年度主要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按照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地块、落实到时点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加强协调配合和指导服务,形成合力推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重点绿化工程顺利实施。区重点办负责的绿化工程原则上建设费用由区财政承担,拆迁清障费用按照规定进行区镇结算,租地费用属地负责;生物农业产业园绿化工程及前期费用由新天地农业公司承担;区城管局负责的抚育管理、养护管理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其余绿化工程及前期费用原则上均由属地负责。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造林绿化工作,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其中:上马墩路、东亭路北延、育才路、锦旺路、芙蓉三路西延、横一(二)路绿化以及长流河生态绿地、春雷桥头生态绿地、隆亭公园由区重点办负责;胶阳中路、和祥路绿化和映月湖中央公园以及半夜浜绿化等河道环境整治及九里河风光带工程由商务区负责;环湖东路、尤沈路、春笋路、商盛路、联结路、安泰一路绿化以及宛山荡湿地修复由开发区负责;生物农业产业园绿化由新天地农业公司负责;沪宁高速、312国道等绿色通道的抚育管理由区城管局负责;其他工程建设与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全区造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和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按照既定的条块、部门分工职责抓好落实。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政府引导投入、社会主体投入、个人参与投入”的投入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加大绿化投入。要创新经营理念,在生态防护林建设中,积极探索发展苗圃等经济林产业以及通过抚育管理,实现以林养林的新办法;在村庄绿化中,积极探索政府无偿提供苗木、村民负责种植养护的新模式;在地块开发中,积极探索环境绿化与建设项目捆绑开发的新途径。不断深化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切实强化绿化费、义务植树统筹费的收支管理。要加强对现代化城市管理的研究探索,着力培育新的城乡绿化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城乡绿化管理水平。要加快构建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